礼记章句卷二十四

王夫之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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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祭义

    “义”者,礼之所自立也。先王制礼,皆因天理人情事宜物变而生,各有其义存焉而不可易。戴氏得古《仪礼》十七篇,祭礼凡三篇,盖大夫士之礼。天子诸侯禘祫享尝之仪虽不传,而散见杂出,当时犹有可征者,其义亦可类推而见,故为推明所出之精意,旁引旧文以成此篇,与冠、婚、乡、射之义并为释经之书,用诏学者。乃以礼莫重于祭祀,故不与《冠义》诸篇同附《记》末,而独与《祭法》《祭统》类序于此。凡二十四章。

    祭不欲数,数则烦,烦则不敬;祭不欲疏,疏则怠,怠则忘。 数,所角反。

    举事而不待情之已动,则敬不足以及物;废其事而不接于耳目,则情散解而渐忘之矣。

    是故君子合诸天道,春禘,秋尝。霜露既降,君子履之,必有凄怆之心,非其寒之谓也。春,雨露既濡,君子履之,必有怵惕之心,如将见之。

    “禘”,或当为“礿”,殷礼也,周则春祀曰“祠”。不言夏禴冬烝者,时享以春秋为重,祫禘于此举行也。天子诸侯有月祭,然礼不备,非正祭也。“凄怆之心”以悲往,肃杀之感也;“怵惕之心”以迎来,生气之动也。

    乐以迎来,哀以送往,故禘有乐而尝无乐。

    文必称其情而心乃安也。“尝无乐”者,犆尝也,大尝而祫则亦有乐。

    右第一章。此章言时享之义。

    致齐于内,散齐于外。 齐,侧皆反。散,苏亶反。

    “致齐”,合主祭、助祭者而居于齐宫。“散齐”,各就其室而迁坐也。散齐七日后,近祭三日乃致齐。齐宫在庙门内,故曰“内”。凡齐之事,不饮酒,不茹荤,不御于内,以清其神;不吊死问疾,不听乐,不莅刑名,以壹其志。天子日食大牢玉食,诸侯日食少牢,大夫日食特牲,必新杀者以盛其气。神志壹而气盛,乃以接鬼神之神而孚其志,此心理之同而幽明之合,非仅以告虔也。

    齐之日,思其居处,思其笑语,思其志意,思其所乐,思其所嗜,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。 齐,侧皆反。乐,鱼教反。为,于伪反。

    “齐”,谓致齐。“居处”,动止之容。“志”者,心所期;“意”者,念所向。“所乐”,乐为之事。“所嗜”,喜食之味。“齐三日”者,三日之后也。“所为齐”者,所祭者也。“见其所为齐者”,详下文,《诗》之所谓“思成”也。人之没也,形阴于土,气散于空,而神志之返于漠者,寓于两间之气以不丧其理,故从其情志所专壹者而以情志通之,则理同而类应。盖惟孝子慈孙本自祖考而来,则感召以其所本合之气而自通,此皆理气之固然,非若异端之所谓观者,以妄想强合非类而谓一切惟心之徒以惑世而诬民也。

    祭之日,入室, 然必有见乎其位;周还出户,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;出户而听,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。

    “入室”,始祭奠告时。“ 然”,仿佛貌。“周还出户”,迎尸荐设,出入不一也。“肃然”,森动貌。“出户而听”,尸谡阳厌阖户时。“忾然”,叹声,祭毕神将返,故如闻其叹息也。齐之日既已,齐壹其心以思慕之,而祭之日又尽其诚恳,则其闻见之间有如此者,而后孝子之祭为不虚矣。

    是故先王之孝也,色不忘乎目,声不绝乎耳,心志嗜欲不忘乎心。致爱则存,致悫则著,著存不忘乎心,夫安得不敬乎?君子生则敬养,死则敬享,思终身弗辱也。 夫,防无反。养,余亮反。

    “是故”,承上文而言所以能见能闻之故也。“致”,尽也。“存”,恒在心也。“悫”,爱之专也。“著”,见不昧也。“弗辱”,不敢轻也。言君子之于其亲,存没一致,恒存于心,故由是以起敬而见闻不爽,如遇其素。若其心与亲离,则虽专壹志意以临齐祭,而恍惚无据,志气必懈,于以求须臾之敬亦不可得,而况冀其感孚乎!下章所谓“孝子为能飨亲”,盖此意也。

    君子有终身之丧,忌日之谓也。忌日不用,非不祥也,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。 夫,防无反。

    “不用”,不以举他事。“夫日”,犹言“是日”。“不敢”,不暇及也。“私”,生人一己之事也。孝子之心,无日忘亲,而于忌日为尤至,以丧礼居之,没身而后已,盖其哀、慕、著、存,在于心者不可见,而于此日征之尔。

    右第二章。此章言致齐之义。

    惟圣人为能飨帝,孝子为能飨亲。

    “圣人”,有圣德而为天子者。“飨”,酬酢致敬之义。圣人顾 天命,孝子终身慕亲,心理不昧,故起敬而无不孚也。

    飨者,乡也,乡之然后能飨焉。 乡,许亮反。

    “乡”,谓志气合壹而笃念不忘也。

    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。

    “怍”,疑沮貌。著存不忘,则随所依而确见之,不以生死之异、祖孙之别,疑非是而意沮也。

    君牵牲,夫人奠盎;君献尸,夫人荐豆。卿大夫相君,命妇相夫人。齐齐乎其敬也,愉愉乎其忠也,勿勿诸其欲其飨之也。 相,息亮反。

    “牵牲”,迎牲入也。“盎”,盎齐。君出迎牲,夫人酌盎齐亚献在始祭时。“君献尸”,尸入而酌献,《周礼》所谓“朝践”也。“荐豆”者,荐朝事之豆笾也。“齐齐”,一也。“愉愉”,和也。“勿勿”,旌斿下垂飐动之貌,以喻急切也。“欲飨之”,欲其来飨也。君臣夫妇齐一和辑以致其敬忠,而惟恐其不飨,所谓“乡之”也。此专就诸侯时飨之礼而言,以明“惟孝子能飨亲”之意,而上自天子下达于士之以孝飨其亲者,皆可见矣。

    文王之祭也,事死者如事生,思死者如不欲生;忌日必哀,称讳如见亲;祀之忠也,如见亲之所爱,如欲色然。

    “事死如生”,继志述事,不忝所生也。“思死者如不欲生”,终身哀慕也。“忌日必哀”,衔恤以居也。“称讳如见亲”,人或触犯,瞿然怵惕也。文王之素不忘其亲也如此其挚,而于当祭之日,诚意恻怛,如见亲所嗜而欲飨之,恋慕迫切如好色之诚,则积孝通于神明,而临事尤为加笃,所谓“惟孝子为能飨亲”也。

    其文王与!《诗》云:“明发不寐,有怀二人。”文王之诗也。祭之明日,明发不寐,飨而致之,又从而思之。祭之日,乐与哀半,飨之必乐,已至必哀。 与,以诸反。乐,卢各反。

    “其文王与”云者,据义以赞之,谓如下所云惟文王能之也。“明发”,自夕至明也。“二人”,父母也。《诗》,《小雅·小宛》之篇,本孝子相戒勉之辞,而记者引之,以为惟文王足以当之也。“祭之明日”,谓绎也。又从而思之,所谓于彼于此而求之也。祭祀成而思慕无已,于绎而见其诚之至焉。“祭之日”,通正祭与绎而言。“乐”者,和以事亲。“已至”,谓降神于尸。“哀”者,恋慕之情也。绎思不忘而哀乐并至,斯所为“有怀二人”之实,而文王之所以能飨其亲也。

    右第三章。此章言郊庙祭飨之义。自第三节以下皆申明孝子飨亲之义,而不复重明飨帝之旨。盖郊事上帝,义理深远,而圣人之德达于天者,乃穷本知化之大用,有非可以轻言者。然使明于孝子飨亲之精意,则飨帝之理亦可得而推矣。

    仲尼尝,奉荐而进其亲也悫,其行也趋趋以数。 奉,芳勇反。趋,七玉反。

    “尝”,秋祭。“奉”,持也。“荐”,俎也。“进其亲”,谓未迎尸以前,主人自与佐食,举鼎升俎而奠于神席也。尸未至,故斥言“亲”。夫子时为下大夫,用士礼。“悫”,朴诚无文貌,谓手无容也。“趋趋”,行步狭。“数”,频举足,亦不为容也。人子之对其亲,质朴而无容,事死如事生,故然。

    已祭,子赣问曰:“子之言祭济济漆漆然,今子之祭无济济漆漆,何也?” 济,子礼反,下同。

    子贡时与助祭,故见而疑也。“济济”,盛貌。“漆漆”,坚庄貌。“无”者,谓不为是容也。

    子曰:“济济者,容也,远也;漆漆者,容也,自反也。容以远,若容以自反也,夫何神明之及交?夫何济济漆漆之有乎? 夫,防无反。下同。

    “容”,言以为容也。“远”,谓志气及广远以接宾也。“自反”,反而自矜饰也。“若”,犹与也。志气及众而内顾欲不失己,则志有所分而敬不壹,不足以上交神明矣,故正祭时不得尔也。

    “反馈乐成,荐其荐俎,序其礼乐,备其百官,君子致其济济漆漆,夫何恍惚之有乎? “乐成”之“乐”,卢各反。恍,胡广反。

    “反”,终也,谓馈食之正礼终也。“乐成”者,酬酒行,与宾乐其成事也。“荐俎”,宾俎。“百官”,助祭者。“序”,次序举酬也。神事已成,余敬及宾,乃发意接众而自矜饰,具宾主之容焉,初非以此容而事神也。“恍惚”,迫于交神明之貌。神人事异,容亦变也。

    “夫言岂一端而已,夫各有所当也。” 当,丁浪反。

    时地异则义徙,言各随其所当,在学者之知所择尔。

    右第四章。此章言祭祀容貌各别之意。

    孝子将祭,虑事不可以不豫;比时具物,不可以不备。

    “虑”,治也。比,及也。虑之豫,则及时而物备。

    虚中以治之。

    虚则一,一则豫之本也。

    宫室既修,墙屋既设,百物既备,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奉承而进之,洞洞乎,属属乎,如弗胜,如将失之,其孝敬之心至也与! 齐,侧皆反。属,之欲反。胜,书蒸反。与,以诸反。

    “修”,加丹垩也。“设”,加涂盖也。“百物”,牲器衣服也。“洞洞”,深至;“属属”,相续;皆言敬也。“如弗胜”,慎之至也;“如将失之”,诚之迫也;皆言奉承而进之容也。未事而虚中以虑之于豫,临事而笃敬以将之也恪,非孝敬之至不能尔也。

    荐其荐俎,序其礼乐,备其百官,奉承而进之,于是谕其志意,以其恍惚以与神明交,庶或飨之,庶或飨之!孝子之志也。

    “荐俎”,孰俎也。“百官”,执事者。“谕”,默相晓也。“以其恍惚”者,百官达孝子之心,皆专意诚切以求神而事之。再言“庶或飨之”者,拟孝子情迫之辞。孝子自尽其诚敬之至,故不言之化,孚于在庙助祭之人,皆生起其严恭恻怛之心以佐祀事,而志乃伸也。

    孝子之祭也,尽其悫而悫焉,尽其信而信焉,尽其敬而敬焉,尽其礼而不过失焉。进退必敬,如亲听命,则或使之也。 齐,侧皆反。

    “悫”,诚实也。“信”,谓备物致慎,必信诸心而无后悔也。“进退”,庙中将事之容。“或”者,固有而不可名之辞。上言虑物合敬,一本于孝子之心;而所以使孝子之必如是其内外交尽者,则惟鬼神之德,气充理著,实有相感之几;故承事之下,如亲听命,皆其诚之不可掩者有以使之,而非孝子于理所本无之死而致生之,此祭义所由立也。

    右第五章。此章言孝子祭先之义。

    孝子之祭可知也。其立之也敬以诎,其进之也敬以愉,其荐之也敬以欲;退而立如将受命,已彻而退,敬齐之色不绝于面。孝子之祭也。

    “立之”,始即位,立于阼阶也。“诎”,俯抑貌。“进之”,进而就几筵之间也。“荐”,陈设也。“欲”者,欲其饮食之貌。“退而立”,暂退复位也。“彻而退”,祭事毕矣。五者皆以敬为本,而其敬生于天性之爱,俨然若祖考之洋洋在上,自然传于容色者各中其节,而非可以矜饰为也。

    立而不诎,固也;进而不愉,疏也;荐而不欲,不爱也;退立而不如受命,敖也;已彻而退,无敬齐之色,而忘本也。如是而祭,失之矣。 敖,五到反。“而忘本也”字衍文。

    “固”,强立不顺也。“疏”,不亲也。“不爱”,无爱亲之实也。“忘本”,谓忘其始志。“失之”,如不祭也。诚悫不至,无五者之容,则虽庄谨以莅之,动无失礼,要非人子奉先之道也。

    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,有和气者必有愉色,有愉色者必有婉容。

    “爱”者,心也;“和”者,气也;气从心之爱而柔息,静而中泰,斯和矣。“色”,面之光泽也。气和则神怡而荣血通畅,光泽欣满,发于色矣。“容”,身容也。气和色愉,则肌理谐舒,筋骸柔浃,而容无不婉矣。此推孝子当亲存而事亲之容色,以见事死如事生者,自然以其真爱而发为至敬,无固、疏、不爱、敖、忘之色,而必不为严威俨恪之容也。

    孝子如执玉,如奉盈,洞洞属属然,如弗胜,如将失之。严威俨恪,非所以事亲也,成人之道也。 奉,芳勇反。属,之欲反。胜,书蒸反。

    “执玉”,恭也。“奉盈”,慎也。敬而加以恭慎之至,则下气柔色,有不期然而然者,此敬爱交至,事死如事生之实也。“严威”,容气盛也。“俨恪”,庄栗自持也。“成人”,谓先生长者自居之道。二者虽亦敬之属,而非所以事亲,父在斯为子,虽成人而孺慕不可忘也。

    右第六章。此章言孝子承祭之容,自敬而进之以爱,其义益精。为人子者能以此自考,则庶几免陷于不孝。子夏问孝,而夫子答之以“色难”,无存没一也。

    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:贵有德,贵贵,贵老,敬长,慈幼。此五者,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。贵有德,何为也?为其近于道也;贵贵,为其近于君也;贵老,为其近于亲也;敬长,为其近于兄也;慈幼,为其近于子也。 长,丁丈反。为,于伪反。下同。

    “道”者,人道,天之所以立人者也。“有德”者,尽人道而通于天矣。“贵”,尊也。“贵贵”,尊有爵者。人生于道,而忠孝悌慈皆性之所固有,故推其理以达之天下,而贵德、尊尊、亲亲,皆率此心而为之,而天下大定矣。

    是故至孝近乎王,至悌近乎霸。至孝近乎王,虽天子必有父。至悌近乎霸,虽诸侯必有兄。先王之教,因而弗改,所以领天下国家也。 弟,特计反。

    “霸”,与“伯”通,诸侯之长,《王制》所谓“州伯”也。“近王”“近霸”,言推其教意于治天下之道,则王者必受命于先王,八州之侯必有伯以长之,其义皆自此而立也。“有”者,尊而奉之之意。“因而弗改”,谓即孝悌之理而推,不待他求之也。“领”,统也,统天下国家之治于一理也。

    子曰:“立爱自亲始,教民睦也;立敬自长始,教民顺也。 长,丁丈反,下同。

    “立”者,立之以教民而身先之之谓。“长”,谓兄也。孝悌之德统天下国家之治,而孝悌之实则爱敬是已。爱之推为贵老,慈幼以相亲睦,敬之推为贵德、贵贵、敬长以成顺治,皆立其本而教大备矣。

    “教以慈睦而民贵有亲,教以敬长而民贵用命。孝以事亲,顺以听命,错诸天下,无所不行。 错,仓故反。

    “慈”,柔;“睦”,和;孝之德也。“贵有亲”者,以不遗亲为尚也。“用命”,顺受长上之命也。亲其亲,长其长,人敦仁爱而无违逆之行,则治达于天下矣。

    右第七章。此章承上二章祭祀爱敬之礼而推广之,见其道之大而为治教之本。虽未及于祭祀之义,然王者崇祀宗庙,乃虽天子必有父之实,而敬爱交至,则所谓“庙中者天下之象”,亦于此可见矣。其自第十二章以下,皆以反复推明此章之理,是为祭义一篇之宗旨,学者宜勿忽焉。

    郊之祭也,丧者不敢哭,凶服者不敢入国门,敬之至也。

    “不敢哭”,自郊至于国中皆然,合通国以致严,父母之丧且为之夺也。

    祭之日,君牵牲,穆答君,卿大夫序从;既入庙门,丽于碑,卿大夫袒,而毛牛尚耳,鸾刀以刲,取膟膋,乃退 祭,祭腥而退,敬之至也。 丽,吕友反。节首疑有阙文。

    “祭”,宗庙之祭也。“穆”,谓尸也。据主祭者而言,孝子为昭,孙为尸,则穆也。“答”,对也。君牵牲入自庙门,尸在堂,南面临之也。“序从”,序爵从君后,卿大夫佐币,士奉刍。“鸾刀”,刀首有铃。“刲”,解牲体也。“碑”,在庙中庭。“丽”,当碑杀也。“膟膋”,血与肠间脂,取以燔祭也。“退 祭”者,以肉退就烹 汤而献也。“祭腥”者,或 或腥,合而祭也。“退”,谓堂事已终,姑退以待馈于室也。合君臣于庙中,莫敢不躬亲以致敬,敬之至也。王者合万民之敬以事天,合庙中之敬以事祖考,分虽殊而理则一,要其所以萃人心之涣而莫敢不敬者,则惟仁人孝子之诚足以感之,所以为能飨帝而飨亲也。

    右第八章。此章各举礼之一节,以明祭郊、祭庙之义。中间疑有阙文。

    郊之祭,大报天而主日,配以月。

    人物之生,莫不受命于天,而尊卑悬绝,人不得而报之。有天下者为民物之主,德天德,位天位,与天通理,故得祀焉;非天子之独报之也,所以广为民物报也。然天体无方而化不息,不可以一时一地求之,惟其气之运行往来,于日见焉,故以日为主。日之道,北不至于天中而恒在人之南,故郊于南。冬至之日,自南而北以渐向于人,故迎日于返北之始,而郊以日至。乃日月虽有阴阳之分,而月之为阴,天之阴也;则自日而外可以通乎天之化者莫如月,是以王者之郊既必以日至之月,而抑待月生明之后,又必以朝以暗而为日月同丽乎天之时,此所谓“配以月”也。

    夏后氏祭其暗,殷人祭其阳,周人祭日以朝及暗。

    “暗”,未明。“阳”,日中。“朝”,日始出。“祭日”,祭之日也。“及”,逮也;谓虽以日出而必及日未出之前也。三代之郊,各以其所尚之色为时,而周祭以朝,必及暗始事,则主乎迎日而亦不背月,上言“配以月”者,周礼也。立天之道,曰阴与阳,求之阳又求之阴,周道备矣。

    祭日于坛,祭月于坎,以别幽明,以制上下。祭日于东,祭月于西,以别外内,以端其位。日出于东,月生于西,阴阳长短,终始相巡,以致天下之和。 别,皮列反。

    此言朝日夕月之礼也。月主夜,其用“幽”;日主昼,其用“明”。“明”者施,故其位上;“幽”者受,故其位下。“上下”,犹言高卑,是以升于坛以祭日,降于坎以祭月。东坛在东郊,祭者东面;西坛在西郊,祭者西面。日月皆没于西,于东则迎而祭之,内之也;于西则祭而送之,外之也。“端其位”者,出东生西之本位也。“月生于西”者,当朔之后,月见于西方,始生明也。祭日于始出之方,而日之见也终日,乐阳之长也。祭月于生明之方,未几而没,制阴之短也。“巡”,循也。祭于始出者循其始,祭于初生明而旋没者循其终,盖阴阳二气本相得以成和,而阳气暄以昭,阴气凄以暗,故万物之和得之于日者多而得之于月者寡。故先王祀之,虽阴阳并建,而于东坛西坎制而别之,示扶阳抑阴之义,所以致天下之和也。“天下”,犹言两间。

    右第九章。此章言郊天及朝日夕月定位制时之义。

    天下之礼,致反始也,致鬼神也,致和用也,致义也,致让也。

    “天下之礼”,言礼之行于天下也。“致”者,推而行之也。人心固有之德藏于中,而推行之斯为礼也。“反始”,谓万物生于天,人生于祖,反而报之也。“鬼神”者,因于人物以屈信往来,莫之见闻,而心自信其必有,因承事之也。“和用”,谓物得和以生而成乎用,如谷无灾害,牲无疾 ,则仁人孝子不忘其所自而用以荐其馨香也。“义”者,分之所得为不敢废,所不得为不敢黩也。“让”者,归德于尊亲而推福以逮下也。五者五礼之大纲,而惟祭为备之。

    致反始,以厚其本也;致鬼神,以尊上也;致物用,以立民纪也;致义,则上下不悖逆矣;致让,以去争也。合此五者以治天下之礼也,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则微矣。 去,邱矩反。奇,居宜反。

    “厚”,笃爱而不忘也。“尊上”者,形器为下,精理为上,通乎幽明之一致,而人知精理之为贵,不滞乎形器以徇利欲也。“物用”,物以和成用也。“民”,人也。“纪”,伦纪也。致物而用之以为礼,则人不擅物自私,而亲爱之道行,人伦之纪立矣。“上下不相悖逆”,下不悖上也。“去”,远也。奇,不偶也,谓乖戾也。“邪”,不正也。合五者以敦躬行,而推以制为典礼,使民行之,则奇邪革心而民大定矣。“微”,鲜也。

    右第十章。此章言祭备礼之大义。

    宰我曰:“吾闻鬼神之名,不知其所谓。”

    鬼神之德不可得而见闻,故疑其有名而无实。

    子曰:“气也者,神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合鬼与神,教之至也。

    “气”者,生气,魄所乘以营于身而出加乎物者也。“魄”者,耳之聪、目之明、身之受,触内景而领物以为觉者也。“盛”者,聚而成用,则昌著盛大而成乎人理者也。气魄者,生人之大用,丽体以凝。夫子以鬼神之德可以心喻而不能名言其实,故就生人之气魄而言之。聚而盛则为人,当其未聚与其已散,希微流动于天地之间,则谓之鬼神,故即人而可以知鬼神矣。然此自阴阳之既分者而言,若阴阳之所自分,则实一气之屈伸而非有两体,伸而未有定体以向于长者为气,屈而已有定体以向于消者为魄,是气长而凝为魄,魄消而归于气,气魄之殊,一屈伸往来而已。“合鬼与神”者,谓合鬼神于人也。人之所以生即鬼神之盛,则体验于身而鬼神在我矣。故诚明而鬼神之理著,仁孝而鬼神之几通,由此以立教,则穷本知化,而教之密藏于是而极矣。

    “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。骨肉毙于下,阴为野土。 阴,于禁反。

    此言魄降于地而为鬼也。魂魄者,阴阳之精也,而魂依气,魄依形;其盛也则合而为生,其衰也则离而各归其故,而鬼神分矣。人之生也,魄极于用,用竭而敝,敝而返,故凡有生者必死,死则其魄以土为归,而为土之精英,所谓“本乎地者亲下,此之谓鬼”也。若夫“骨肉”者,质极于阴,为水土之糟粕而非其精者,则腐坏酿变为野土而已,不足以为鬼也。“阴”,罯也。

    “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,焄蒿凄怆,此百物之精也,神之著也。

    此言魂升于天而为神也。“其气”,即神之盛者也。盛极而衰,衰而散,及其死则离魄而返其故,发扬于上,所谓“本乎天者亲上”也。“昭明”,始离乎形躯而返乎空旷,又本为阳之盛者,得天而宣,故流动于两间而光景昭著也。“焄蒿”,轮屯不舍之貌。久聚而盛,虽散而不相舍,故其象如此。“凄怆”,肃然悲感貌。阴阳之气合则和,散则悲,是以凉肃萧瑟,翔于空际。此三者以状神之质性,而诚敬以事神,必将感之而见其然也。“百物”,犹上言众生。“精”,谓气之纯妙者。“著”者,存而不昧之意。

    “因物之精,制为之极,明命鬼神,以为黔首,则百众以畏,万民以服。

    人与鬼神之合,因死生而分,不可名之为人,亦不可名之为鬼神,故统之曰“物”。“精”者,人之所以为人,鬼神之所以为鬼神也。“极”,法也。“明命”,正名之也。古之圣人因其实有而制为祭祀之礼,以垂大法,正天神、地祇、人鬼之号,使天下各修其祀事,而百众万民虽不能知其所以然,而莫不畏服,则亦足以验人心之同然,为天理之诚然者矣。秦谓民曰“黔首”,汉初犹仍之,此盖记者传述而用当时之语缘饰之耳,不可以此而疑其非夫子之言也。

    “圣人以是为未足也,筑为宫室,设为宗祧,以别亲疏远迩,教民反古复始,不忘其所由生也。众之服自此,故听且速也。

    制极命名,祭祀虽设,而礼不行于其间,则不以事人者事鬼神,理本一而二之矣。“宫室”,庙也。“宗”,百世不迁之宗。“祧”,迁庙之主也。“古”“始”,物所由生之始也。鬼神返于虚漠,不待宫室而安,同归其故,则亦无亲疏远迩之殊,而孝子慈孙居有室,行有礼,则推幽明之一致而曲为备之,以反复致其“事死如事生”之心。盖推本立教,体天道以治人,故民莫不顺于爱敬而化之速也。

    “二端既立,报以二礼。

    “二端”,谓气魄之分,鬼神之殊,各有端委也。“立”,立其义也。“二礼”,即下“报气、报魄”之礼,所谓“求诸阳、求诸阴”也。

    “建设朝事,燔燎膻芗,见以萧光,以报气也,此教众反始也。 朝,如字,陟遥反。见,古晏反。

    “朝事”,谓事尸于堂,事在日之朝也。“膻”,膟膋之臭。“芗”,黍稷之臭。“见”与“间”通,杂也。“萧光”,焫萧为火,杂膻芗于萧而焫之也。“报”,答也。气集于虚,而臭入虚而与之合,故以报气之散而为神者。“反始”,谓阳为物始也。

    “荐黍稷,羞肝肺首心,见间以侠甒,加以郁鬯,以报魄也,教民相爱。 “见”“间”本一字,复出。本文原作“见”,后人注“间”字为音释,误连书之。见,古晏反。间字衍。

    天子诸侯祭有稻粱等,但言“黍稷”,通上下言之也。肝、肺、心,三代所祭异。“首”,升首告全。“侠”,两也。“甒”,《周礼》所谓“大尊以盛醴”者,此通朝事及馈熟于室言之,献味也。魄凝于实,味合于体之实,而后喻其甘苦,故以报魄之散而为鬼者。方书有“气补阳、味补阴”之说,其义亦通于此。“教民相爱”者,爱柔主阴,致味相养,亦爱之事也。

    “上下用情,礼之至也。

    上报气者降之于天,下报魄者升之于地也。阴阳两求,魂魄兼报,各以类求而备用其情,礼察乎天地而至矣。

    “君子反古复始,不忘其所由生也,是以致其敬,发其情,竭力从事以报其亲,不敢弗尽也。

    “敬”,恪共也。“发”,用之不吝也。“情”,诚实也。“从事”,谓耕藉、养兽、亲蚕之事。有天下国家者,粢盛、牺牲、衣服不患其不备,而君子反物之所自始;从上古君亲耕牧、夫人亲织之事,以尽情竭力而将其敬,不敢取给于贡税也。如下文所云。

    “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,冕而朱纮,躬秉耒;诸侯为藉百亩,冕而青纮,躬秉耒;以事天地、山川、社稷、先古,以为醴酪齐盛,于是乎取之,敬之至也。 藉,秦昔反。齐,即夷反。盛,是证反。

    “为”,治也,耕治之也。“藉”,藉田。“秉”,持也,持耒柄也。“先古”,祖考也。“酪”,酸浆,所以为醯。“取之”,取藉田之粟以为之也。

    “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,及岁时,齐戒沐浴而躬朝之,牺牷祭牲必于是取之,敬之至也。君召牛,纳而视之,择其毛而卜之吉,然后养之。君皮弁素积,朔月月半君巡牲,所以致力,孝之至也。 齐,侧皆反。朝,直遥反。

    “养兽之官”,《周礼》之“牧人”。“岁时”,正月也。“朝”,谓临视之。毛纯曰“牺”,体充曰“牷”。召牛纳视而卜之,在将祭三月前。“养之”,充人养之涤,洁刍牧,禁淫泆也。“皮弁素积”,视朔之服;视朔已,不释服而往,急于敬也。“巡”,周匝省视之。“致力”,谓不但任人,必躬自竭力。“孝”,亦“敬”也。互文见意。

    “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,近川而为之,筑宫仞有三尺,棘墙而外闭之。及大昕之朝,君皮弁素积,卜三宫之夫人、世妇之吉者,使入蚕于蚕室,奉种浴于川,桑于公桑,风戾以食之。岁既单矣,世妇卒蚕,奉茧以示于君,遂献茧于夫人。夫人曰:‘此所以为君服与?’遂副祎而受之,因少牢以礼之。古之献茧者,其率用此与?及良日,夫人缫,三盆手,遂布于三宫夫人、世妇之吉者,使缫,遂朱绿之,玄黄之,以为黼黻文章。服既成,君服以祀先王先公,敬之至也。” 有,于救反。奉,扶陇反。种,之陇反。单,都寒反。卒,子律反。与,以诸反。

    “公桑”,公家桑田。“近川”,以便浴蚕。“宫仞有三尺”,墙高丈一尺也。“外闭”,钥在外。“棘墙外闭”,所以严内外之别,以桑宫在郊故也。“大昕”,季春朔旦。“三宫夫人”,王三媵之长,位视三公者。“世妇”,则诸侯妾之尤贵者也。蚕事内命妇皆有事焉,卜其贵者主其政尔。“蚕于”者,养之也。“桑于”者,采之也。“戾”,晾也。蚕恶湿,故风干之。“单”,尽也。尽三月而谓之“岁单”者,自一岁蚕事之讫而言也。“世妇奉茧”,言诸侯;天子则三夫人献于后。问“为君服”者,蚕不尽为君服用,问其为君服者乃受缫之也。“礼”,享劳世妇也。“缫”,抽茧出丝也。“良日”,吉日。“盆”,淹也。“盆手”,以手淹于镬汤而振出之;但“三”者,视王耕藉三推也。“布”,分也。“先王”,天子之祭。“先公”,诸侯之祭也。惟鬼神之德诚有而不妄,故耕藉、养牲、亲慎之事必躬尽力以将其孝敬,先王所为深信而不敢忘,有以夫。抑祭服乃子孙之所服,非以荐之祖考,而必盛必虔如此者,感神之道以人为主,不自慢易,而后容气充盈足以合漠。异端惟不知此,草衣木食,凋耗其气魄而谓之为齐,疲敝衰羸,且将与阴为野土者为类,亦恶足通神明而俾之居歆乎?先王备物致饰之道,大矣哉!

    右第十一章。此章极言鬼神祭祀之义,盖一篇之纲也。

    君子曰:“礼乐不可斯须去身。致乐以治心,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。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,乐则安,安则久,久则天,天则神;天则不言而信,神则不怒而威,致乐以治心者也。致礼以治躬则庄敬,庄敬则威严。心中斯须不和不乐,而鄙诈之心入之矣。外貌斯须不庄不敬,而慢易之心入之矣。故乐也者,动于内者也;礼也者,动于外者也。乐极和,礼极顺,内和而外顺,则民瞻其颜色而不与争也,望其容貌而众不生慢易焉,故德辉动乎内而民莫不承听,理发乎外而众莫不承顺。故曰:致礼乐之道而天下塞焉,举而错之无难矣。乐也者,动于内者也;礼也者,动于外者也。故礼主其减,乐主其盈。礼减而进,以进为文;乐盈而反,以反为文。礼减而不进则销,乐盈而不反则放。故礼有报而乐有反。礼得其报则乐,乐得其反则安。礼之报,乐之反,其义一也。” 音,见乐反。

    右第十二章。此盖《乐记》之错简而重出者,系之于此篇,文义无取。文有小异,传者殊耳。

    曾子曰:“孝有三:大孝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。” 养,余亮反。

    “尊亲”者,人生于父母,受形而性即具焉,所性之德全,而天佑人助以有其尊荣,则亦以全吾亲生我之理而已。“弗辱”者,富贵不可以强致,而道尽于己,不愧于天,不怍于人,使吾之生理常伸,要以不忝于所生也。“能养”者,所生之德,仁爱为至情之所通,甘苦忧乐,在亲者皆我所喻而不容已于养也。三者理之当然,皆情之必然,即性之固然。反求诸人子之心,咸其所不得不尽,则三者一而已矣。言“大”言“次”言“下”者,自其事而言之尔。读者当以意通之,勿重人爵而轻天性之爱也。

    右第十三章。自此以下十章皆言孝子之道,其第二十二章则因孝而及弟,盖祭以爱敬为本,而孝弟者爱敬之实,故曰“孝子为能飨亲”,存没之事一而已矣。达于其义,则凡祭祀之礼,皆以节文斯二者而为天理人情之不容已,无不著矣。故第二十三章复申言孝子之祭以终之。

    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 与,以诸反。养,余亮反。先,苏佃反。

    公明仪,曾子弟子,或尝受学于子张。“问”者,以孝道之难,惟体验而后知也。

    曾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君子之所谓孝者,先意承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,直养者也,安能为孝乎!”

    “先意”,谓亲意未动,逆知其必然而豫为之。“承志”,谓亲志素有所在而未行,己为成之也。“谕”,与“喻”通。“谕于道”者,先意承志则父母之心不言而喻,从容合宜,无违于亲,即无违于理也。此盖养志之事,曾子自信以能养,则既无所歉矣,特慎言之而自谦耳。

    右第十四章。

    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之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敬乎!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不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也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阵无勇,非孝也。五者不遂,灾及于亲,敢不敬乎! 阵,直刃反。

    “行”,谓见之于用也。五者皆敬身之事,敬身以敬亲,故无往而不尽其所当为,乃可以守身而事亲。

    “亨孰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,养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者,国人称愿,然曰:幸哉!有子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” 亨,披庚反。养,余亮反。

    “膻”,肉。“芗”,粟也。“尝”者,尝其旨否。“荐”,献馔也。“然”,犹“而”也。行成而名立,敬身之验也。

    右第十五章。

    众之本教曰孝,其行曰养。 养,余亮反。

    “众”,犹言天下也。“本教”,谓王者明伦立教之本。“行”,见于事也。行不足以尽教之理,而教必著于行,故孝自养亲始。

    养可能也,敬为难;敬可能也,安为难;安可能也,卒为难。父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母恶名,可谓能终矣。 卒,子律反。

    “敬”,敬亲以及身也。“安”,顺行而无强之谓。“卒”,亦终也。“遗”,与也。敬不间于存没,则终身寡过,而守身之道即此而备,是成教于天下之效也。

    仁者,仁此者也;礼者,履此者也;义者,宜此者也;信者,信此者也;强者,强此者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自反此作。

    “强”,勇也。五者皆心之德,而惟孝子敬亲以敬身,则恒有父母生我之理于心而不昧,故因所施而德立焉。“乐”以化民成俗,“刑”以止恶向善,皆教也。而“乐”以导其心之和,“刑”以正其心之悖,先王尽孝以敬身,而推以立教者,皆自此而生也。

    右第十六章。

    曾子曰:“夫孝,置之而塞乎天地,溥之而横乎四海,施诸后世而无朝夕。 夫,防无反。

    “置”,植也。“天地”,两间也。“溥”,遍及也。“无朝夕”者,相引不绝,终古而如一也。孝者,生理之不昧者也,在人为心,在天为理,故天地之间,四海之内,古今之遥,幽明上下,治教政刑,因革损益,无非此理之著而已矣。

    “推而放诸东海而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,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北海而准。

    “放”,达也。“四海”者,中国之尽辞。“准”,均同也。言凡在四海之内,生而为人则心理皆合,无不知爱敬其亲也。

    “《诗》云:‘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’此之谓也。”

    引《诗》以结上二节之意,言孝为众理之所基而人心之所同,故以之立教而无不顺也。

    右第十七章。

    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:‘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’” 断,都管反。

    “时”,谓非方长及孕字之时。孝子之心恻怛慈柔,恒存不舍,必遇物而生其不忍,故引夫子之言以征之。

    右第十八章。

    孝有三:小孝用力,中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

    “小孝”,孝之见端。“大孝”,孝道之尽也。“用力”者,就其事而致其力也。“用劳”者,勤以尽其实也。“不匮”者,充其道于无穷也。三者备而孝道尽矣。

    思慈爱忘劳,可谓用力矣;尊仁安义,可谓用劳矣;博施备物,可谓不匮矣。 施,始至反。

    “思”者,恒存于心也。“慈”,和怡也。“忘劳”,承事不倦也。“尊”,尚也。“安”,顺之而行也。“博施”,施爱于民也。“备物”,广喻物理,行无不宜也。三者虽有大小之殊,至于不匮而孝道乃尽,然慈爱忘劳,本也;修行备德,末也;敦其本而后可推以极其大,学者不可不察。

    右第十九章。

    父母爱之,喜而弗忘;父母恶之,惧而无怨;父母有过,谏而不逆;父母既没,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,此之谓礼终。

    “弗忘”,不以蒙爱故自骄逸也。“惧”,惧其不得于亲也。“不逆”,谓先几豫谏,从容和怡,不待过已成而矫拂之。“仁者”,有道之君。“粟”,禄也。“礼”者,爱敬之节文也。“终”,谓始终交尽也。

    右第二十章。

    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足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何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如尔之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!

    “如”,语助词。重言善之者,喜其问之切也。

    “吾闻诸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。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。

    得天之气以生,故生属天;食地之味以长,故养属地。“无人为大”者,言无有如人之大也。万物莫不生养于天地,而天地无心而成化,遍育万物而无所择。吾之所以得为人者,父母也,故乾坤者人物之父母,而父母者人之乾坤也。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,禽兽有其体性而不全,人则戴发列眉而尽其文,手持足行而尽其用,耳聪目明而尽其才,性含仁义而尽其理,健顺五常之实全矣。全故大于万物而与天地参,则父母生我之德昊天罔极,而忍自亏辱以使父母所生之身废而不全,以同于禽兽乎?人子能体此而不忘,孝之实也。

    “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

    “身”,以行言。“体”者,身之用所自生也。体不亏而身辱者有之矣,未有亏其体而能不辱其身者也。

    “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也。”

    “顷”,俄顷。“步”,跬步也。“忘”,谓不恒持之于心,是以行不谨而伤也。自责深,故忧不释,子春之言止此。下则记者衍其意而广之。

    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

    心恒在于父母,存没无间,不敢不敬其身。

    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径,舟而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。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。

    “道”,大路。“径”,仄径。“游”,徒涉也。言“先父母”者,见父母虽没,犹必然也。“反”,谓人反以报之也。“径”“游”“恶言”,过之小者,犹恐辱身羞亲而必谨之,则乘危侥幸,汩利忘身,而与物竞趋,入于禽兽之行以自罹陷阱者,愈可知矣。人禽之异,全缺之分,孝不孝之实,皆于此别焉。乐正子春受之曾子,以承夫子道统之传,诚身以立人道,其以垂世立教者至深切著明矣,学者其可忽诸!

    右第二十一章。自第十三章以下皆杂引论孝之言,以终“惟孝子为能飨亲”之意。顾其言之大者,虽推及广远,而要皆因心以推体用一原之理,非谓孝子之德必恢张廓大,立身扬名,而承志色养之为末也。此章则尤切及于孝子用心之实,以见敬身之道不舍孝悌而别为一端,则记者之示人约矣。后世不察于《孝经》“显亲”之说,乃以身名为重,敬养为轻,恣其汩没名利之私心,而藉显亲以为口实,乃至戕发肤,躬秽行,苟求富贵利达,而自谓不获于忠、且尽其孝,禽行猖,人心灭,其祸烈矣。使察于此,其能伸邪说以自盖其恶而蛊惑天下乎?

    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,夏后氏贵爵而尚齿,殷人贵富而尚齿,周人贵亲而尚齿。虞夏殷周,天下之盛王也,未有遗年者。年之贵乎天下久矣,次乎事亲也。

    “贵”,宠任之。“尚”,尊礼之也。臣能世禄曰“富”。“亲”,同姓也。“遗”,略也。长幼之序,天之所显,四代帝王所不得而易也。

    是故朝廷同爵则尚齿;七十杖于朝,君问则席;八十不俟朝,君问则就之;而弟达乎朝廷矣。 朝,直遥反。弟,持计反。下同。

    “同爵尚齿”,坐立之位也。“席”,使坐也。俟,待也。“达”,通也。“弟”者,人心之顺德,推而行之,无所不通也。

    行 句 ,肩而不并,不错则随,见老者则车徒辟,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,而弟达乎道路矣。 辟,毗义反。

    “行”,谓行于道中。“肩”,少者之首当长者肩后。“错”,雁行。“随”,蹑后。道广则“错”,狭则“随”也。“任”,所担荷也。老则子弟代负,无子弟则同井少者。

    居乡以齿,而老穷不遗,强不犯弱,众不暴寡,而弟达乎州巷矣。 长,丁丈反。“獀”与“搜”同。

    “老穷”,无子孙者。“不遗”,乡党尊而养之。五百家为“州”。“巷”,闾也。

    古之道,五十不为甸徒,颁禽隆诸长者,而弟达乎獀狩矣。

    言“古之道”者,周衰役民及老,盖不然矣。六十四井为“甸”,出车一乘,徒七十二人,田则竭作,五十则免。“隆”,多也。“长”,五十以下长于其类者。春田曰“獀”。

    军旅什伍同爵则尚齿,而弟达乎军旅矣。

    “什伍”,谓同什同伍之中自相齿也。“尚齿”,犒宴班序之先后。

    孝悌发诸朝 廷,行乎道路,至乎州巷,放乎獀狩,修乎军旅,众以义死之而弗敢犯也。

    “修”,长也,延及之意。“众”,谓尽天下之人。“以义死之”者,吉凶皆不敢越。“犯”,少凌长也。

    祀乎明堂,所以教诸侯之孝也;食三老五更于大学,所以教诸侯之弟也;祀先贤于西学,所以教诸侯之德也;耕藉,所以教诸侯之养也;朝觐,所以教诸侯之臣也。五者,天下之大教也。 食,祥吏反。更,古行反。大,他盖反。藉,奉昔反。养,余亮反。朝,直遥反。

    “明堂”,天子大庙之堂。“西学”,小学。“先贤”,有道德,先王所使教国子者。“教德”,教之尊有德者。“养”,躬祀事以孝养也。五者,天子修之于上,而诸侯或仿而行于其国,或以修其侯度,皆以明人伦之大义,而立教自贵者始也。

    食三老五更于大学,天子袒而割牲,执酱而馈,执爵而酳,冕而总干,所以教诸侯之弟也。是故乡里有齿而老穷不遗,强不犯弱,众不暴寡,此由大学来者也。 音并见上。

    教弟之礼,与君父先师同其隆重,则齿之尚可知已。故又重言养老之礼,以见其躬亲敬爱之至,而申结上文。弟道之达,必自天子诸侯躬行于上而后民皆化之,见立教之必有本也。

    天子设四学,当入学而大子齿。 大,他盖反。

    “四学”,周兼虞、夏、商之学而设之也。“齿”者,与同学之士进退问业,以齿序先后。

    天子巡守,诸侯待于竟,天子先见百年者。 守,舒求反。竟,居影反。

    “见”,就其居而见之。“先见”者,诸侯虽久待,必见百年者已,乃受诸侯见也。此二节申上文“天子尚齿以教天下”之意。

    八十、九十者东行,西行者弗敢过;西行,东行者弗敢过;欲言政者,君就之可也。

    “弗敢过”,谓行者与相遇,必伫立以待其过,不敢与之往来相摩也。若在其后,则不敢逾。“言”,问也。“君”,国君也。

    壹命齿于乡里,再命齿于族,三命不齿。族有七十者,弗敢先。七十者不有大故不入朝。若有大故而入,君必与之揖让,而后及爵者。 先,苏佃反。

    “族”,宗族也。再命虽不齿于乡,三命虽不齿于族,而乡族有七十者,行必随,坐必让也。“大故”,大事也。“爵”者,谓爵尊于七十者也。此二节申上文“天子教弟则弟达于诸侯以及士庶”之意。

    天子有善,让德于天。诸侯有善,归诸天子。卿、大夫有善,荐于诸侯。士、庶人有善,本诸父母,存诸长老。 长,丁丈反。

    “荐”,进也,进谋于君行之也。“本”,推本之也。“存”,在也;所谓“有父兄在”也。此承上文而推言之,弟之为道以逊让为主,而人之傲长而不敬者,皆生于攘善自伐之心,轻侮老成,谓不己若,使明于让善之旨,则逊顺行而弟教达矣。

    禄爵庆赏,成诸宗庙,所以示顺也。

    “爵”,以庆有德。“禄”,以赏有功。“成”,授而定之也。此申明上“本诸父母”之义,而言天子诸侯亦让善于亲,不但士庶也。

    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,立以为易。易抱龟南面。天子卷冕北面,虽有明知之心,必进断其志焉,示不敢专,以尊天也。 卷,古本反。知,珍义反。断,丁贯反。

    “建”,参而立也。“阴阳”者,天地之用。“情”,谓老少变合以生吉凶之几也。上“易”,易象;下“易”,太卜之官也。上言“筮”,下言“龟”者,错文互见之。“明”,达于事。“知”,通于理。“志”,谓所谋也。人谋既审,而必听之卜筮以决之,所谓“让善于天”也。

    善则称人,过则称己,教不伐以尊贤也。

    “尊贤”,犹言让贤。此承上文让善而言。逊让之教立而天下化之,则风俗和美,以终上文“强不犯弱,众不暴寡”之意。

    右第二十二章。此章言悌道。盖孝悌同原而合德,皆大顺之理,而敬爱之实,飨亲之本也。兄弟翕而后父母顺,亦奚存没之异哉。

    孝子将祭祀,必有齐庄之心以虑事,以具服物,以修宫室,以治百事。 齐,侧皆反。

    “将祭祀”,通未齐之前而言。“虑”,备也。“百事”,扫除涤溉之事。孝子敬身以敬亲,无所不致其齐庄,则临祭之时自无苟略而尤为加谨也。

    及祭之日,颜色必温,行必恐,如惧不及爱然。

    此谓始祭而即位于阼之后也。“恐”者,怵惕不宁之貌。合平日之诚用之于一日,所接于神而尽其爱者,须臾而已,故惧爱之不遑也。

    其奠之也,容貌必温,身必诎,如语焉而未之然。

    此谓荐俎豆、奠爵之时也。前此未与神接,故爱敬但形于颜色,奠则承事以接神,故发于容貌。“温”,柔缓也。“诎”,卑俯也。“语焉而未之”者,瞻仰几筵之上,如含意欲与神语而未发也。

    宿者皆出,其立卑静以正,如将弗见然。

    “宿”,戒也。“宿者”,谓尸也。尸必宿戒之,故谓之“宿者”。“立”,立于阼,待送尸也。“静”,悯默貌;“正”,凝神恋慕也。“如将弗见”者,仿佛忧疑之意。

    及祭之后,陶陶遂遂,如将复入然。

    “陶陶”,郁懑貌。“遂遂”,欲弗遽已之貌。“如将复入”者,爱敬有余之意。

    是故悫善不违身,耳目不违心,思虑不违亲;结诸心,形诸色,而术省之,孝子之志也。

    “悫”,诚也。“善”,柔静也。“不违”,合也。心之悫善,充满洋溢,必著于貌,内合外也。“耳目”,瞻听之容也。收视敛听,内顾其所存念,外合内也。内外交一而并用之所祭者,则“思虑不违亲”也。“术”,路也。“省”,得其理也。声色、容貌、耳目皆载心以分注之,各效其官,以尽其爱敬之理也。

    右第二十三章。此章状孝子承祭之容,深微曲至,盖必深爱至敬根极性情者而后能然,非一晨一夕之敬所可几也。于以发明“惟孝子为能飨亲”之义,尤为深切著明矣。

    建国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庙。

    宗庙、社稷皆在公宫之内。“社稷”,地祇也,地道尚右;“宗庙”,人鬼也,人道吉礼尚左;各得其尊也。在宫内者,宗庙之亲不忍远之。地道亲而不尊,亦以近为敬,非若天道之不敢亲而必祭于郊。明乎此,则后世北郊之诬,益可见矣。社稷在右而东向,主祭者南面,阼阶在北也。宗庙则太祖之庙,西向为尊,余以昭穆为南北。

    右第二十四章。此篇皆言孝子之祭亲。此章以记宗庙之位,故附见焉。

    《礼记章句》卷二十四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