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基本冲突

卡伦·霍妮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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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冲突在神经症中的重要性往往是超乎想象的。然而,要洞察冲突却非易事,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冲突在本质上是无意识的,但更多的是因为神经症患者会施展浑身解数去否认冲突的存在。那么,是什么征兆使我们有理由怀疑潜在冲突的存在?在前一章所举的例子中,有两个因素表明冲突的出现,两个例子都相当明显————第一个例子中是疲乏,第二个例子是偷窃。其实每种神经症症状都指向一种潜在冲突,也即是说,每种症状多多少少都是某个冲突的直接后果。我们会逐渐看到,未消除的冲突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影响,它们如何产生焦虑、抑郁、优柔寡断、怠惰、孤僻等。弄清楚这里的因果关系,有助于将我们的注意力从显性紊乱导向源头————尽管这并不会揭露这个源头的确切性质。

    表明冲突在起作用的其他征兆则是自相矛盾。第一个例子中,我们看到这个男人相信决策过程有问题,也相信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,却没有表示任何抗议。第二个例子中,一个珍视友谊的人转而要窃取朋友的钱。有时,他自己也不会意识到这种矛盾,但更多时候,即便在毫无经验的观察者看来都一目了然,他仍然熟视无睹。

    就像体温升高是生理紊乱的明确指标一样,自相矛盾也是存在冲突的指标。举几个常见例子:一个极度渴望结婚的姑娘,却畏惧任何男人的靠近。一位母亲过于关心她的孩子们,却常常忘记他们的生日。一个对别人一贯慷慨大方的人,却对自己紧衣缩食。一个向往离群索居的人却从不独处。一个对大多数人宽宏大量的人,却对自己锱铢必较。

    与症状不同,自相矛盾常常能使我们对潜在冲突的性质做出初步的假设。例如,急性抑郁本来只说明一个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。但如果一个过于奉献的母亲忘记孩子的生日,我们可能会倾向于认为,这个母亲更热衷的是做一个好母亲的理想,而不是孩子本身。我们还可能承认,她的理想可能与挫败孩子的无意识冲动发生冲突。

    有时,冲突也会浮出水面————也即是,有意识地体验到冲突本身。这似乎与我神经症冲突是无意识的主张相矛盾,但其实出现的只是将真实冲突扭曲变形或篡改过后的东西。因此,如果一个人面临着必须做一个重大决定,尽管他有避重就轻、闪烁其词的技术,但却也派不上用场,那他就可能被一种有意识的冲突所拉扯。现在他完全无法决定是和这个女人还是那个女人结婚,或是否要结婚,是做这份工作还是那份,是继续维持还是解散一项合作关系。于是,他会经受严峻的折磨,从一个极端穿梭到另一个极端,完全无法做出任何决定。他可能忧心忡忡,求助于精神分析师,期望分析师把相关的具体问题弄清楚。而他必然失望不已,因为当前的冲突只能说明内心冲突终而爆发。如果不认识到背后所潜藏的冲突,不踏上这条宛然曲折的漫漫长路,就不可能解决这个令他烦恼痛苦的问题。

    在其他例子中,内心冲突可能被外化,在这个人的意识中表现为自身与环境格格不入。或者,他发现毫无根据的恐惧与抑制干扰了他的渴望,于是可能意识到自己内心这股逆流来自更深的源头。

    我们对这个人了解越多,就越能辨别出引发症状、自相矛盾与表面冲突的冲突要素————而且,我们必须补充,他的情况也借由大量各式各样的矛盾而更令人费解。所以我们不禁会问:是否有一个基本冲突潜藏于所有这些具体冲突的背后,并从根本上造成了这些冲突?我们是否可以根据诸如婚姻来描述冲突的结构,在这段婚姻中,那些毫无干系的争论无止无尽,关于朋友、孩子、财务、进餐时间、用人等,这些是否说明这段关系本身根本不和谐?

    人格中存在基本冲突,这个观念由来已久,并在各种宗教与哲学中具有重要作用。光明与黑暗的力量,上帝与魔鬼的力量,善与恶的力量,都是这种观念的某种表达方式。在现代心理学中,弗洛伊德在这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,做了开拓性的研究。他的第一个假设是,基本冲突是本能驱力与禁忌环境之间的冲突,我们的本能驱力盲目地渴望满足,而我们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戒律森严。这种环境在早年被内在化,从那时起表现为冷峻的超我。

    这里不太适合认真讨论这个观念,那需要概述所有反对力比多理论的争议。我们还是试着理解这个概念本身的意思吧,尽管我们摒弃了弗洛伊德的前提假设。那么,剩下的争议就在于:原始的自我中心动力与我们的禁忌意识的对立,是我们各式各样冲突的基本来源。正如后面会看到的,我也认为这种对立(或在我的思考方式中类似于对立的东西)在神经症结构中占居显要地位。我所质疑的是它的基本性质。我认为,尽管它是一种重要冲突,但它却是次要的,是神经症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。

    这种驳斥的依据稍后会愈加明显。这里只提出这个理由:我并不认为,渴望和恐惧中的任何冲突都能让神经症患者的内心分裂到这种程度,也不认为它们引发的后果的危害竟足以毁掉一个人的生活。像弗洛伊德假设的那种心理处境便意味着,神经症患者仍然有能力全心全意地追求某些事物,只是恐惧的阻滞作用挫伤了他的这种努力。在我看来,冲突的源头之所以围绕着神经症患者丧失由衷渴望的能力,是因为他的渴望是分裂开来的,也即是,他的种种渴望是背道而驰的。[1]这样所形成的心理环境,就的确比弗洛伊德想象的更严重、更危急。

    虽然与弗洛伊德相比,我认为基本冲突的破坏性更强,但我所认为最终消除冲突的可能性也更大。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,基本冲突具有普遍性,一般不可能消除:所能做的只是更好地妥协或更好地控制。根据我的观点,神经症基本冲突不一定生来就有,如果它产生了,也有消除的可能————只要这个受折磨的人不畏艰难困苦。这个差别不在于乐观或是悲观,而必然来自我们假设上的差异。

    弗洛伊德后来对于基本冲突的解释在哲学上相当具有吸引力。先不管他这个思路的各种内涵,归根结底,他的“生”本能和“死”本能理论是人类建设性动力与破坏性动力之间的冲突。弗洛伊德本身并不是想把这个理论与冲突联系起来,而是防止两种动力混合在一起。譬如,他发现可以将受虐和施虐动力解释为性本能和破坏性本能的融合物。

    要把这个理论运用到冲突研究中,就需要引进道德价值观。然而,他又觉得这些东西是科学世界的非法入侵者。按照他的信念,他力图发展一种与道德价值观无关的心理学。我相信,这种想要从自然科学的意义上表现“科学化”的努力是强有力的原因之一,解释了为何弗洛伊德理论与疗法被限定在非常狭窄的渠道内。尤其是,这似乎还导致了他没有领会到冲突在神经症中的作用,尽管他在这个领域做了大量研究。

    荣格也很重视人类的对立倾向。他对于个体中起作用的种种矛盾影响非常深刻,以至于他把它作为一个普遍规律:任何元素的存在必然意味着其对立元素的存在。如,一种外在的女性气质暗示着一种内在的男子气概;一种表面的外倾性,与一种隐藏的内倾性;表面看起来是思维和推理占优势,而内心是情绪感觉占优势,等等。从这点上看,荣格看似是把冲突视为神经症的基本特征。然而,他接下来说,这些对立所具有的不是冲突性,而是互补性————目标是要接受双方面,从而趋近完整。在他看来,神经症患者是一个被困于单面发展之中的人。荣格用互补律来阐释这些观点。现在,我也意识到了对立倾向包含互补的成分,完整的人格离不开任何一方。但我觉得,这些对立倾向已经是神经症冲突的产物了,它们之所以如此顽强,是因为它们代表着尝试解决的努力。例如,如果我们把倾向于内省、回避以及关心自己的感受、想法或幻想胜过他人视为一种真实的倾向,也即是说,这些倾向在本质上是由体验所建立和加剧的,那么荣格的推理就是正确的。有效的治疗过程会显现他所隐藏的“外倾”倾向,会指明单面发展的危害,会鼓励他接受和实践这两种倾向。然而,如果我们把内倾性(或我更愿意称之为神经症离群)视为一种手段,用来逃避那些因为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而产生的冲突,那么治疗的任务就不是鼓励他更外向,而是分析潜在的冲突。只有消除了这些潜在冲突,才可能接近全心全意这个目标。

    现在继续推演我的观点,我还在神经症患者指向他人的基本矛盾态度中看到了基本冲突。在讨论细节之前,请大家注意一下这种矛盾在《化身博士》小说中的戏剧性。我们看到主人公一方面脆弱、敏感、富有同情心、乐于助人等,而另一方面又冷酷无情、自私自利。当然,我并不是说神经症的分裂严格按着这个故事的线路走,而只是提供一个基本矛盾态度的生动描写。

    想从遗传学角度着手这个问题,我们就必须追溯到我所说的基本焦虑[2]上,这里所指的是孩子在潜在的敌对世界中的孤立感和无助感。环境中各式各样的敌对因素都会使孩子产生不安全感:直接或间接的控制、冷漠、反复无常的行为、不尊重孩子的个体需求、蔑视态度、称赞过盛或缺失、缺乏真实可靠的温情、必须在父母争吵中选择立场、责任过多或过少、过度保护、与其他孩子隔离、不公平、歧视、不信守诺言、敌对气氛等。

    关于这一点,我唯一特别关注的因素是孩子对于环境中潜在虚伪的感觉:他觉得父母的爱、基督教慈善事业、诚实、慷慨、宽容等可能只是假装的。在这点上,孩子所感觉到某些东西确实是虚伪的,但还有一些可能只是他对于种种矛盾行为的反应,而这些矛盾是他在父母行为中所感觉到的。然而,这些感受往往结合了各种限定因素。而这些因素可能显而易见或深藏不露,所以在分析过程中,我们只能循序渐进地识别这些影响孩子发展的因素。

    在这些干扰条件的烦扰下,这个孩子摸索着生活下去的路,摸索着应对险恶世界的路。尽管,他自身的懦弱与恐惧,无意识地形成了他应对环境中特定势力的策略。通过摸索,他不仅发展出自己特有的策略,还发展出持久的人格倾向,这些倾向成为他人格的一部分,我把它们称为“神经症倾向”。

    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冲突是如何发展的,我们势必不能一味关注个体倾向,而应纵观这个孩子在这些环境中可行和实际的动向。尽管我们暂时看不见细节,但我们能够更清楚地观察到他应对环境的基本动向。一开始可能杂乱无序,但最后从中形成了三条主线:他可以亲近他人、对抗他人或远离他人。

    在亲近他人时,他接受自己的无助,尽管怀着隔阂与恐惧,他还是试图赢得他人的爱,试图依赖他们。只有这样,他才能在与别人相处时感到安全。如果家庭中有不同的阵营,他会选择有至高权威的一方。通过顺从他们,得到归属感和支持感,这使他不再感觉那么孤立无援。

    当他对抗他人时,他接受身边的敌意,并有意无意地决定反抗。他完全不信任别人对他的感觉和意图。他以任何力所能及的方式反抗。他想要更强,想要击败别人,部分出于自我保护,部分出于报复。

    当他远离他人时,他既不想有所归属,也不想有所抗争,而是拉开距离。他觉得自己跟别人没什么共同点,别人无论如何也不了解他。他用自己的性格、玩具、书和梦想等建立了一个个人世界。

    对于每一种态度,都有一个涉及基本焦虑的突出因素:第一种态度中是无助,第二种态度中是敌意,第三种态度中是孤立。但事实是,这个孩子不可能真心采取任何一种行动,因为在这些态度赖以发展的环境中,三种态度都一定会出现。我们纵观所见的只是占主导性的动向。

    如果我们现在跳到发展成熟的神经症,这就更显而易见了。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些成年人,在他们身上,我们刚刚说的某一态度十分明显。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,他的其他倾向也没有停止发挥作用。在一种依赖和服从为主导的类型中,我们可以观察到攻击倾向和离群需要。一个敌意占主导的人也有依从性格和离群需要。而一个离群性格的人不会没有敌意,或不会不需要爱。

    然而,主导性态度是最能决定现实行为的态度。它反映了应对他人的途径与手段,他在这些途径与手段中感到舒适自在。因此,一个离群索居的人,通常会使用无意识技术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,因为只要需要与他人近距离接触,他就茫然不知所措。再者,优势态度并不总是他意识所最能接受的态度。

    这并意味着不显眼就没有威力。例如,我们很难说,在明显依赖和顺从的人身上,控制渴望的强烈程度是否就不如爱的需要;他表达攻击冲动的方式只是更间接而已。很多例子都可以证明隐匿态度的潜力非常巨大,而在这些例子中,占主导的态度是完全颠倒的。我们可以在孩子身上看到这种反转作用,但它也会在后期生活中出现。萨摩赛特·毛姆的《月亮和六便士》里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。女性的个案史也常常能揭示这种转变。一个女孩原先顽皮叛逆、野心勃勃,当她坠入爱河后,变成了一个百依百顺、仰人鼻息的女人。或者,在惨痛经历的压力下,一个孤僻的人可能变得病态依赖。

    应该补充一点,诸如这样的转变,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一个常见的疑问,即后期经历是否毫无价值,我们是否永远被童年处境所引导和控制。从冲突角度看待神经症的发展,能使我们更给出一个更充分恰当的答案。有可能是:如果早期处境是颇为自由的自然发展,那后期经历,尤其是青春期,就能对人格塑造产生影响。然而,如果早期经历的影响很大,使这个孩子的行为模式刻板僵硬,那么新的经历不可能有所突破。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刻板使他无法接受新经历:例如,他可能非常孤僻,任何人都无法靠近他,或他的依赖性太根深蒂固了,以至于总是被迫附属他人、被他人剥削。还有部分是因为,他会以自己现有行为模式来解读所有新的经历:例如,一个攻击型的人面对友善,要么视之为愚蠢的表现,要么觉得别人是想剥削他,而新的经历只会强化原来那个行为模式。一旦神经症患者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态度,看起来好像是后期经历给人格带来了改变。然而,这个改变并不如看起来那么彻底。实际上,真正的情况是,内忧外患的压力使他被迫放弃自己的主导性态度,而选择另一种极端,但如果起先没有冲突,就不会发生这个改变。

    从正常人的角度看,这三种态度没有相互排斥的理由。一个人应该既能迁就他人,也能有所抵抗,也能杜门不出。三者能够彼此互补,有助于促成一个和谐的整体。如果有一个占优势,只能表明这个人朝着一个方向过度发展。

    但对于神经症,就有几个原因使得这些态度不可调和。神经症患者不易变通,他被迫服从、反抗和疏远,不管这种行为在具体情形中是否恰当,如果他表现为其他方式就会陷入恐慌。因此,如果三种态度都出现了,不管以何种强度,他势必会落入严重的冲突中。

    另一个因素严重扩大了冲突的范围,这些态度并没有限定于人际关系,而是逐渐弥散到整个人格,就像恶性肿瘤扩散到整个机体组织一样。它们不仅涉足到这个人与他人的关系,还包括他与自己的关系以及与普通生活的关系。如果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包罗万象的性质,就禁不住会绝对化地思考冲突,比如爱与恨、顺从与反抗、从属与支配等。然而,这种绝对化的看法会使我们误入歧途,让我们根据某个单一的对立特征来区分法西斯主义与民主主义,诸如它们在宗教信仰或权力统治上的差异。这些固然是差异,但一味强调这种差异只会混淆视听,法西斯主义与民主主义本来就有天壤之别,代表着两种完全不相容的人生哲学。

    冲突起始于我们与他人的关系,最后影响到整个人格,这并非偶然。人类关系极其重要,以至于它们必定会塑造我们的品性、我们的目标、我们的价值观等。这些东西反过来又会影响我们与他人的关系,因而盘根错节。[3]

    我认为,由不相容态度所导致的冲突是神经症的核心,因而称得上“基本”。补充一句,我用“核心”这个词,不仅是比喻重要性,还强调它是神经症扩散的动力中心。这个观点是一种新神经症理论的核心,这种理论的含义在后面会愈加明显。广义而言,这种理论可以说是完善了我之前的观点,即神经症是人类人际关系紊乱的一种表现。[4]

    * * *

    [1]参见弗朗茨·亚历山大,《结构冲突与本能冲突的关系》,载于《精神分析学季刊》第6卷,第2期,1933年4月。

    [2]卡伦·霍妮,《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》,1937年。

    [3]由于对他人的态度和对自己的态度无法分割开来,所以有时候能在精神分析学著作中找到某种观点,认为其中某一个态度是理论与实践中最重要的因素,而这种看法根本站不住脚。

    [4]这个观点第一次出现在《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》中,并在《精神分析的新方向》和《自我分析》中详细阐释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