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威尔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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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餐室也变了。

    尽管以前我从来没在那里吃过一顿饭,但是我还记得老餐室的样子。以前那里有个褐色的壁炉台,壁纸是黄褐色的————我从来没弄明白颜色本来就是那样的呢,还是岁月和烟熏让它变成了那样————还有油画,也由油漆匠兼木匠Wm.桑德福所画,关于特尔埃尔其布尔之战108。如今他们把那地方布置成了中世纪风格:砖砌带炉边的壁炉,天花板上有根很粗的梁,墙上镶着木板,每一点每一处都是假的,隔着五十码都能看出来。那条梁是真正的橡木,大概是从哪条海船上拆下来的,但它并没有支撑着什么,而且我第一眼看到镶木板就起了疑心。我坐下后,那个衣着光鲜的服务员用手拨弄着餐巾走了过来,我敲了敲后面的墙。没错!早料到了!根本不是木头的,而是用某种合成材料冒充而成,还在上面刷了遍油漆。

    但午餐还是不错的,我吃了有薄荷调味的羊肉,喝了瓶带法国名字的白葡萄酒什么的,它让我有点儿打嗝,但是感觉愉快。里面还有一个人在用餐,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金发女郎,看样子像是个寡妇。我在猜她是否住在乔治旅馆,也略微合计了一下怎样勾搭上她。看到自己的种种感情混合在一起挺有趣。有一半时间我看到鬼影,总是从现实中浮现出来。时间是赶集日,那些五大三粗的农场主在桌子下面晃着腿,靴子上的平头钉刺耳地摩擦着石地板。他们埋头吃牛肉和汤团,分量之大,让你不敢相信一个人的胃怎么能装下那么多。接着,小桌子和闪亮的桌布、葡萄酒杯以及折起的餐巾,还有假冒的装修以及整体上给人的昂贵印象,又会把那些鬼影摧毁。我想:“我有十二镑,穿着新套装。我是小乔治·保灵,谁能想到我是开着自己的汽车回到了下宾菲尔德?”那时,胃部的葡萄酒让我有了种由下往上的暖烘烘感觉。我看了一眼那个长了一头漂亮头发的女人,在脑子里想象把她的衣服剥光。

    同一天下午,我又带了点儿白兰地和一根雪茄烟到了休息室。那里也是假冒的中世纪风格,但是有几把最新潮的皮制扶手椅和上面压着玻璃的桌子。我又看到了鬼影,可是我喜欢看到。事实上,我稍微有了些醉意,希望那个长了一头漂亮头发的女人会进来,我好去跟她套个近乎。但她始终没露面。直到差不多该用下午茶的时间,我出去了。

    我溜达到了市场那边,然后往左转。铺子!真是有意思啊,二十一年前给我妈办葬礼的那天,我坐着出租马车经过它,看到它关着门,灰蒙蒙的,招牌上的字让人用管子工用的喷灯给烧掉了,可那时我他妈根本无所谓。但如今,当我跟离它那样遥远,当我实际上已经记不清房子里的点点滴滴时,单是想到要再次见到它,便让我百感交集了。我经过了原先是理发店的地方,如今还是个理发店,名字却改了。有种暖暖的肥皂和杏仁味从门口飘出来,跟以前那种月桂油香水和拉塔其亚烟草气味比起来差多了。那间铺子————我们家的铺子————再走二十码就是。啊!

    一个看上去有点儿艺术味的招牌————我不怀疑那是由画乔治旅馆招牌的同一个伙计所画————吊在人行道上:

    温迪茶室

    供早咖啡

    家制饼

    茶室!

    我想如果它是间肉铺或是铁器铺,或者种子铺之外任何别的什么,我都不会感到同样震惊。就因为你碰巧在某座房子里出生,就觉得一辈子都对它享有权利,这是荒唐的,可是你真的会有这种感觉。那地方的名字没改的话就挺好。橱窗里挂着蓝窗帘,有一两块饼放在那里,是种上面裹了一层巧克力、刚好有核桃仁露出来的饼。我进去了,不是真的想用下午茶,可是我一定要看看里面。

    显然,他们把原来的铺子和以前作为起居室的地方变成了茶室。至于以前放垃圾箱和我爸种小片野草的院子,他们把它铺了起来,并且用乡村风格的桌子和绣球花什么的装点了一番。我直接进了起居室。更多的鬼影!钢琴,墙上的经文,两张笨重的红色扶手椅————那不是我爸妈经常在礼拜天下午面对面坐在壁炉边读《大众报》和《世界新闻报》的地方吗!他们把那地方收拾得比乔治旅馆更有古气:带活动桌腿的桌子,锻造而成的铁制枝状吊灯,墙上挂着的白镴109盘子和其他之类的玩意儿。你有没有留意到,他们总是把这种有点儿艺术味的茶室里面搞得黑咕隆咚的?我想那也是古气的一部分。里面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女服务员,倒是有个穿着某种印花布衣服的年轻女孩过来招待我,脸上带着恼火的样子。我向她点了茶,她花了十分钟才端上来。你也知道那种茶————中国茶,淡得让你以为只是白开水,除非兑上牛奶。我坐的地方几乎跟原来我爸的扶手椅放的位置一样。我几乎能听到他在说话,正在读《大众报》上的“一条”————那是他经常的说法,关于新的飞行器或者被鲸鱼吞下的那个伙计,要么是别的什么。我因此有了种很不寻常的感觉,那就是我是装作喝茶待在那里,要是他们发现我是谁,就会把我轰出去,但同时,我又有点儿想告诉别人我出生在那里,我曾属于那座房子,要么说(这是我真正的感觉)那座房子属于我。当时没有一个人在用下午茶,那个穿着印花布衣服的女孩在窗户边晃悠,我看得出如果不是我在场,她准会在剔牙。我咬了口她拿给我的饼。家制饼!真是不假啊,家制的,却用上了人造黄油和鸡蛋代用品。到最后,我忍不住开口说:

    “你在下宾菲尔德住很久了吗?”

    她吓了一跳,满脸惊讶,可是没有回答我,我又试了一次:

    “我以前也住在下宾菲尔德,很久以前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还是没有回答,要么是我没听到她说什么。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又盯着窗外看。我看出来是为什么:对一个女孩而言,去跟顾客聊天的话就太过分了,再者说,她大概觉得我想占她便宜呢。告诉她我就出生在这间屋子里又有何用?就算她相信,也不见得有兴趣。她从来没听说过谷物及种子商塞缪尔·保灵这个人。我付完账就走了。

    我漫步走向教堂。有件事让我半是害怕半是盼望,那就是被以前认识的人认出来。可是不用担心,街上处处没有一张我认识的脸,似乎整个镇上的人口全换了。

    我走到教堂那边时,看出他们为什么需要新墓地:教堂墓地到边上已经全满了。有一半坟墓上的名字我不知道,知道名字的又不容易找到。我在坟墓间转了转。教堂司事刚割过草,所以那里有股夏天的味道。我认识的老人都不在世了。屠户格拉威特,另一个种子商威克尔,曾是乔治旅馆老板的特鲁,糖果店的威勒太太————全都躺在那里。舒特和威瑟罗尔的坟在小道两边对峙,好像他们还在过道两边对唱。这么说威瑟罗尔到底没能活到一百岁,他出生于一八四三年,一九二八年“辞世”。但他还是胜过了舒特,跟以前一样。舒特死于一九二六年,最后两年没人跟他对唱,老威瑟罗尔肯定过得不好受!格里梅特老头的坟上,有个很大的大理石制玩意儿,很像是块小牛肉和火腿馅饼,还有一圈铁栏杆围着。一个角落那里,全是一群姓西蒙斯的人,坟头上是廉价的小十字架。全都归于尘土。长着烟丝色牙齿的荷吉斯老头,长着浓密的褐色连鬓胡子的老拉夫格鲁夫,有着马车夫和男仆的兰普林太太,有着玻璃眼球的哈里·巴恩斯的婶子,米尔农场那个丑得就像用果核刻出来的布鲁厄老头————他们什么都没留下,除了一块石板和在地底下天晓得变成了什么样的他们。

    我找到了我妈的坟,我爸的就在旁边。他们两座坟都被照管得很好,教堂司事经常除草。伊齐其尔叔叔的坟在不远处。他们移走了不少老坟,像床架头一样的旧式木制坟头装饰都被清理了。隔二十年再看到父母的坟墓会有什么感觉?我不知道你怎么样,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所感到的,那就是空白。我爸我妈从来没有从我的记忆里变淡,就好像他们在我记忆里的某处永远存在。我妈坐在褐色茶壶后边,我爸的光头上沾了些磨粉,还有他那副眼镜和灰白胡须,都像照片一样,已被固定了下来,但从某种意义上说,又是活生生的,那两个地底下盛着骨头的盒子似乎跟他们没有关系。我站在那里时,只是开始琢磨起在地下会感觉怎么样,是不是还有很多在乎的事,要过多久才会不在乎了。就在那时,突然有个很浓的阴影扫过我,让我稍微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我扭头往上看,不过是架轰炸机挡住了阳光,在那里,好像冷不防就能看到轰炸机。

    我溜达进了教堂。几乎是我回到下宾菲尔德后的第一次,我没了疑神疑鬼的感觉,要么更可能的是我还有那种感觉,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。因为一切都没变,什么都没变,只是所有人都不在那里了。甚至跪垫看上去还是那个样。同样的尘土般甜丝丝的尸体气味。天哪!就连窗户上还是一样的洞,只不过因为当时已是傍晚,太阳到了另一边,所以光点才没有顺着过道悄悄扫过去。里面还是长椅————还没有变成扶手椅。那是我们家坐的长椅,那是前面的一排,以前威瑟罗尔经常在那里跟舒特对吼。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!过道上磨损了的石头上,仍然勉强能读出躺在其下的人们的墓志铭。我蹲下来看某一块上面的字,它对着我们家以前所坐的长椅。我还记得一点儿上面能读出来的字,字的排列方式好像印在了我的脑海里,天晓得布道时我读过多少次。

    此处……儿子,此教区

    的先生……他的公正

    及正直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给他的……多方面的恩惠

    他多了一种勤勉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他钟爱的妻子

    阿米里亚,在……生七个

    女儿……

    我记得小时候,那种长S经常让我迷惑。我以前经常想着以前他们是不是把S音发成了F音,如果那样的话,又是为什么110。

    正在那时,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,我抬起头,一个穿法衣的伙计站在我面前,是牧师。

    可我指的是那位牧师!是老贝特顿,他一直是牧师————不对,实际上他不是从我能记事起就是,而是从一九〇四年或那年前后才当上牧师。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他,尽管他的头发已经很白。

    他没有认出我,我只是个穿着蓝套装的胖旅行者,正在进行观光。他说了晚上好之后,就开始了那一套惯常的谈话————我对建筑感兴趣吧,那是一座很了不起的老建筑,其建造可以追溯到撒克逊111时期等等诸如此类的话。很快,他就蹒跚着走来走去向我介绍值得一看的东西,也就是————通向教堂附属室的诺曼底式拱门,在纽伯瑞战役112牺牲的罗德里克·波恩爵士的铜像。我就像是条挨了鞭子的狗一样跟着他,那是一个中年商人在被人领着参观教堂或画廊时一贯的样子。可是我有没有告诉他我已经全知道了?我有没有告诉他我是乔治·保灵,塞缪尔·保灵的儿子————就算他不记得我,也会记得我爸————还有我不仅听他布道听了十年,而且上过他的坚信礼课程,甚至是下宾菲尔德读书小组的一员,为了取悦他,读过《芝麻与百合》?没有,我没有告诉他。我只是跟着他走来走去,嘴里咕咕哝哝的,就是当别人告诉你这个那个有五百年历史,而你除了说看不出来,不知道他妈的该说什么时的样子。自打我第一眼看到他起,我就打定主意让他以为我是个陌生人算了。我不失体面地往教堂费用箱丢下六便士后,就马上匆匆溜掉了。

    但是为什么?既然终于碰到一个以前就认识的人,干吗不跟他联络一下?

    那是因为他二十年后的外貌着实把我吓坏了。我想你以为我的意思是他看上去比以前老了,可是他不老!他看上去更年轻了,而且这突然让我明白了关于时光流逝的一些事。

    我想老贝特顿如今差不多有六十五岁,那么上次见到他时,他有四十五岁————跟我现在岁数一样。他的头发如今全白了,他为我妈主持葬礼时头发还没有全白,就像一把修面的刷子。但是我一看到他,就非常吃惊,他比以前更年轻了,我原先以为他是个老头,但毕竟那时他还不算太老。我想起来了,我还是个小孩子时,所有四十五岁以上的人在我眼里,好像只是老而无用的废物,他们老得几乎没什么区别。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在我眼里,曾经好像比现在看到的这位六十五岁、走路蹒跚的人还要老。老天!我也有四十五岁了,这可把我吓坏了。

    这么说我在二十岁的人看来,也是那样子了,匆匆走过坟墓之间时,我这样想着。无非是个又老又笨的可怜鬼,完蛋了。奇怪,一般说来,我对自己的年龄他妈的一点儿也不放在心上。我为什么要?我长得是胖,可我身强体壮,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。一朵玫瑰如今在我闻来,气味跟我二十岁时候的一样,可是我对于玫瑰来说气味是否一样?像是为了回答这个疑问,一个可能有十八岁的女孩从教堂墓地的小道上走来。她只能在我身边一两码处跟我错个身。我看到她看我的那一眼,就那么为时极短的一眼。不,不是害怕,不是敌意,只是难以接近、淡漠的一眼,就像与其对望了一眼的野生动物的眼神。她在我离开下宾菲尔德的二十年里出生、长大,我的全部记忆对她来说,只是毫无意义。她就像是一头动物,生活在跟我完全无关的世界里。

    我回到了乔治旅馆。我想喝一杯,可是酒吧还要再过半个钟头才开。我到处走了一下,读一本去年的《体育和戏剧》杂志。不久,那个金发女郎————就是我想着可能是寡妇的那个————走了进来。我突然极其迫切地想要搞上她,想向自己展现一下我这把老骨头还有些活力,就算这把老骨头的确不得不戴上了假牙。我想,不管怎么样,要是她三十岁,而我四十五,那也不算离谱。我站在空壁炉边,装作在烤屁股,夏天时人们会有那种举动。我穿上蓝色套装还不算太差。有些胖,这不用说,但是仪表堂堂,人中龙凤啊,我能被认为是个股票经纪人。我用了最时髦的口音,随随便便地说:

    “今儿这六月天很不错哩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说得很是不痛不痒,不是吗?跟那种例如“我以前不是在那儿见过你吗”的话不在同一层次上。

    但是没用。她没回答,只是放下正在读的报纸看了我一眼,为时差不多半秒钟,眼神锐利得能砸破窗玻璃。真恐怖啊,她那种蓝眼睛,能像子弹一样打中人。就在那几分之一秒之间,我看出我对她的判断错得不可救药。她不是那种染了头发的寡妇,喜欢被人带去舞厅。她是个中上阶层的人,很可能是个海军将军的闺女,还上过那种好学校,在里面打过冰球。而且我把自己判断错误了,不管穿的是不是新套装,我冒充不了股票经纪人,只不过是个商品推销员,手头刚好有那么一点儿钱而已。我溜进酒吧单间,想在饭前喝上一两品脱啤酒。

    啤酒也不一样了。我记得老的啤酒味,是好的泰晤士河谷啤酒,有点儿特殊味道,因为是用含白垩的水酿造的。我问酒吧服务员:“啤酒厂还是比塞米尔家的吗?”

    “比塞米尔家?噢,不,先生!他们搬走了。噢,很多年前的事了————在我们到这儿之前很久。”

    她是那种待人友好的人,我称为大姐型的酒吧服务员,有三十五岁的样子,面容温和,而且因为经常拿啤酒杯把,手臂长得很胖。她告诉我是哪家联合企业吞并了啤酒厂。实际上,我也能从味道上猜出来。酒吧呈环状,分成了隔间。公共吧台对面有两个伙计在玩飞镖,吧台里面有个我看不到的伙计,但是他偶尔用低沉的嗓音插话。酒吧服务员用她的胖胳膊肘撑在吧台上跟我聊了一会儿天。我说遍以前我认识的人名,她却是一个都没听说过。她说她到下宾菲尔德才五年,她甚至没听说过老特鲁,此人曾经是乔治旅馆的老板。

    “我以前就住在下宾菲尔德。”我告诉她,“很久以前了,在战前。”

    “战前?哎呀!您看上去没那么老嘛。”

    “我敢说您看到了不少变化。”吧台里面的那个伙计说。

    “这个镇扩大了,”我说,“我想是因为工厂的原因吧。”

    “噢,当然,大部分人都在工厂干活。有个留声机厂,还有个‘真适长筒袜’厂。可是当然,如今都造炸弹。”

    我一点儿也没看出来这为什么是当然的事,但是她开始跟我说起一个在长筒袜厂工作、有时来乔治旅馆喝一杯的小伙子,是他告诉她那间工厂造炸弹,也制造长筒袜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没明白过来,这两样东西不大容易联系起来。接着,她告诉我在沃尔顿附近的飞机场的事————那就是我时不时看到轰炸机的原因————紧接着,我们像通常那样聊起战争的事。有意思,我正是为了躲避关于战争的想法才来这里的,但是说到底,你又怎么能躲避得了?它就在你呼吸的空气里。

    我说它将在一九四一年到来,吧台里面的伙计说照他看是件坏事,酒吧服务员说战争让她毛骨悚然。她说:

    “说了那么多,做了那么多,看来好像不是什么好事,对不对?有时候我夜里躺着睡不了觉,就听那些大家伙在头顶飞,我自个儿想:‘好吧,你看,要是它扔下一颗炸弹,落在我头顶上可咋办!’还有空袭预防措施的事。空袭警报哨托杰斯小姐告诉我们如果抱住头,用报纸把窗户堵严实就没事儿了。他们还说要在镇公会下面挖防空洞。可是照我看,您怎么能给婴儿戴上防毒面具?”

    吧台里的伙计说他在报纸上看到过,说人们应该待在热水浴缸里,直到完全结束后再出来。在公共酒吧那边的两个伙计听到了,顺着这个话题扯了些不相干的话,说不知道一个浴缸里能盛下几个人,还问酒吧服务员他们能不能跟她共用一个。她叫他们不得放肆,然后又给他们拿去几品脱淡味啤酒。我喝了口啤酒,是种很差劲的玩意儿。苦啤,那是所谓的叫法。一点儿不错,真够苦的,太苦了,有点儿硫黄味。是化学品。据说英国产的啤酒花如今都不用来造啤酒了,而是全被用来制造化学品,而另一方面,化学品用来造啤酒。我不觉就想起伊齐其尔叔叔,换了他会怎样评价这啤酒,也不知道他会怎么评价空袭预防措施,还有按说用来扑灭燃烧弹的一桶桶沙子。酒吧服务员又回到我这边酒台后,我问她:

    “对了,‘城堡’现在是谁的?”

    “‘城堡’,先生?”

    “他是说宾菲尔德大屋。”吧台里面的伙计说。

    “噢,宾菲尔德大屋!咳,我以为您说的是纪念堂呢。宾菲尔德大屋现在是麦罗尔医生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麦罗尔医生?”

    “是,先生,他那儿收治了六十个病人,听说是。”

    “病人?他们把那儿变成了医院什么的吗?”

    “这个嘛————它跟一般医院不一样,更接近是个疗养院,收的是精神病人,真的。他们叫它‘精神之家’。”

    疯人院!

    可是说到底,你还指望是别的什么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