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9章 后花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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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来一开始的时候,查韦斯还盘算着该怎么把小乖杀了,取了它的魔核。只是因为玲珑对小乖实在太好,所以查韦斯不敢动手。

    但是龙忆一出现,一切都变了。

    躺在地上的两个当然都已经是死人。

    雪白的长袍在这黑夜中格外显眼,这是杀手的大忌。

    窄窄的,薄薄的刀,在夜色中闪着微弱的光。

    他穿白衣服,只是因为自己喜欢。

    他是个斗士,是个刀客。

    这一刀刺得实在太深了,玲珑治起来也颇费功夫。

    神奇!除了这两个字,白衣人实在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这只手。

    但是此刻,查韦斯却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会关心起一头魔兽的生死,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十年的杀手生涯,每次组织交给他的任务,他都完成得很好。

    在帕玛大陆,要想找到一个能够威胁到龙忆生命的人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
    长期顺利的杀手生涯,使他产生了一种自信: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杀不死的。

    大魔神!正是后来帕玛大陆人对查韦斯的称呼。

    一直到龙忆出现之前,他和他的同伴都做得很好,取得人熊的魔核只是时间问题。

    后院的花园里,此时一共有六个人。

    但是就在他的刀离人熊的大腿只有一厘米的距离,马上就要得手时,龙忆的手忽然出现了。

    龙忆的身影鬼魅般地忽然出现在后花园中,就站在白衣人和他的同伴之间。

    长久以来,查韦斯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。

    龙忆此时正在看着另一个人,他看着那个人的眼神,就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。

    查韦斯飘在空中,向客栈的后院飞去。

    那么,万一有一天,龙忆的生命受到威胁了,我会怎么样呢?会不会为他担心?如果他死了,我会不会为他伤心?查韦斯想着这些事,一时之间竟不由得呆在那里。

    一个太显眼的杀手,通常在他把目标杀掉以前,自己就已经被别人杀掉了。

    查韦斯!大魔神查韦斯!整个帕玛大陆有几个人能够从他的手下逃生的?

    今年他二十七岁。

    如果刚杀完人的查韦斯会把人吓得昏死过去,那么现在的查韦斯,如果被一个胆小的人看见,那个人一定会被吓得死过去。

    事实上,这个年轻人的全身上下都看不到任何伤口。

    在躲闪的空隙里,时不时地在人熊身上划上一刀,让它死得更快一些。

    三个人站着,两个人躺着。

    一直到今天夜间之前,事情确实都是这样的,他要杀哪个人,那个人就必死。

    龙忆刚才仅出手了一次,就把他右手的骨头全部都打碎了。

    这一声惨叫也是从客栈的后院中传来,但却不是小乖的叫声。

    他们所要做的,就是闪躲人熊那笨拙而狂乱的进攻,让它慢慢将血流净而死。

    那只右手,他原本是用来拿刀的。

    只是,他的笑容实在太难看了,比他不笑的时候更难看。

    但是他现在已经变得不是那么自信了,因为他碰到了龙忆。

    但是这在像白衣人这样的高手眼中看来,此时人熊简直就和一只待宰的小羊没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个人的脸没有烂,仍能看得出来,他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所以当那个人明白自己将成为牺牲品的时候,他没有任何怨言。

    变成实体以后,查韦斯的目光望向客栈的后院。

    所以最前面的那位也就成了牺牲品,而他本人也明白这一点。

    是另一声惨叫将查韦斯从沉思中唤醒。

    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刀,刀身上血迹犹存,那显然是小乖的血。

    小乖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,嘴里不时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。

    在小乖的脚前,躺着一个黑衣人,看不出长得什么样子,因为他整个脸都已经烂了。

    可是查韦斯却见识过她的厉害,这位魔族公主要是发起威来,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。

    这只手的主人,此时整个身体也都在发抖。

    玲珑这位皇后娘娘,平时看上去像一只小猫一样温柔,一副人畜无伤的样子。

    因为他自信,无论自己穿着什么样的衣服,只要是他要杀的人,那个人就一定会死。

    跑!

    龙忆站的位置很巧妙,使他向两边伸手,都可以够到他们。

    魔神,一个魔和神的混合体,这就是查韦斯。这就是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印象。

    龙忆的右手,在同一时间伸出,准确地打在白衣人的手上。

    望着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飞快逃走的阿木,查韦斯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意。

    刚才查韦斯听到的那一声惨叫,就是这个白衣人发出来的。

    大,则是说查韦斯超越了帕玛大陆上所有的魔和神,是最大的魔神。

    魔,包含着帕玛人对查韦斯的畏惧。

    他发抖,不仅是因为疼痛,还是因为恐惧。

    一个好的杀手,总是要想方设法使自己不显眼。

    但是那只原来握着它的手,此时却在不停地发抖。

    自从他十七岁加入杀手组织以后,就一直是这个组织内最优秀的杀手之一。

    捏碎他喉核的人,此时正站在他的身旁。当然就是龙忆。

    龙忆一共只出手了一次。

    巨痛之下的人熊已经有些发狂了,力气大得惊人,速度也快了许多。

    但是此时,这个骄傲的杀手却在恐惧。

    杀手是最危险的职业,每个杀手在杀人的时候,都要冒着被人杀掉的危险。

    但是他的牺牲显然并不是白费的,在临死之前,他成功地将自己的刀插|进了人熊的肚子里。

    凡是听到阿木说起这件事的人,也都会发自内心地赞同阿木。

    玲珑正在替它治伤。

    让查韦斯松了一口气的是,小乖也是站着的。

    它的出现是那么的巧妙,那么的不早不晚,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很显然,他的脸是被小乖打烂的。

    查韦斯忽然发现自己也开始关心小乖的安危了。

    阿木做了他这一生中最正确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一个杀手能够有十年的职业生涯,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说明这个白衣人的优秀。

    所以杀手通常都很难长寿。

    是真死,不是昏死。

    十年!

    此时,他的刀已经掉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能够从大魔神查韦斯手下逃生,非但不是一件可耻的事,反而是他一生中最值得夸耀的事。

    它的肚子被刺了一刀,很深很宽的一个伤口,鲜血不停地从伤口中流出来。

    这种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滋生出来的?似乎就是从跟龙忆结识了以后。

    对于他们这些杀手来说,漠视生命是必修的科目。

    关心,这种感情对查韦斯来说太陌生了。

    这个称呼包含了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复杂感情。

    龙忆的左手准确地掐在那个黑衣人的脖子上,摸到喉核,稍微用力一捏,那个人的喉核就被捏碎了。

    如果那一刀被他砍中,他相信一定可以将小乖的腿给砍下来。

    “算你机警。”查韦斯低声道。

    那只手当时正拿着刀,正要向小乖的大腿上砍。

    那个人死的时候,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来。他甚至都没有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。

    一个合格的杀手,不仅要漠视别人的生命,还要漠视他自己的生命。

    在离这个死人五步远的地方,还有另一具尸体。

    很久以前,查韦斯就毅然地将所有能够致使他变得脆弱的感情都斩除了。要成为一名伟大的黑暗魔法师,像爱、感激、关心、友谊这些东西都是要戒除掉的。

    准确地说,是五个人和一头熊。

    他也没有看到龙忆,当他倒下去的时候,他的视线正好可以看到龙忆,只是他那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人。

    那具尸体也穿着同样的黑衣,与小乖脚前的那一具显然是同一个组织的人。

    一直到许多年以后,每当阿木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,他还是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。

    他也只是伸了一下手而已。

    黑雾渐渐变淡,查韦斯的身形开始显现。

    一次,却杀了一个人,伤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想到龙忆,查韦斯又发现了一件事:他不担心龙忆的安危,并不是因为他不关心龙忆,而是因为他知道龙忆一定会没事的。

    这件事就是这样简单,白衣人甚至都认为组织这次派他来执行这个任务实在是大材小用。

    神,包含着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尊敬。

    这只手只是在白衣人的手上拍了一下,这场战斗就结束了。

    刚才,他和同伴一起攻击人熊。最前面的那个人被人熊拍死,这本就在他们的计划之中。对付人熊这样的高级魔兽,想不付出任何代价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但是那个白衣人看去并不在乎自己的衣服是不是显眼。

    一头缺了一条腿的人熊,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。

    那里龙忆已经赶过去了,小乖发生了什么事?

    他是被捏碎了喉核而死的。

    那个人却不是黑衣,而是白衣。

    任何人的手如果骨头被打成碎渣子,都会发出那种惨叫的。

    但是刚才,当查韦斯听到小乖的嚎叫声时,他竟然会不由自主地担心起小乖的安危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