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给他写的歌

春风榴火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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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的自恋程度跟你的音乐天赋,很成正比。”李悬咬着牙说道。

    林希拎着盒饭从电梯里出来,就看到李悬站在走廊边,似乎已经等候多时了。

    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理解,那些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到的肥肉,林希却看也不想多看一眼。

    结果那白面馍馍只被林希咬了一口,就扔出了十米八仗远,嘴里嚼的那一块也被吐了出去。

    在两个人擦身而过的瞬间,李悬淡淡说道:“只听得表扬,听不得批评?”

    李悬将手稿放到了桌上,不理会他的话,而是自顾自地说道:“你今天唱的那首歌,很好,但是还不够,初赛是你第一次在登台亮相,电视机对面坐的都是你的潜在粉丝,曲目绝对不能轻率,必须要选一首能够最大地发挥你唱功的歌曲,一开口就要牢牢揪住观众的耳朵。我给你写的这首,很好听的,想试试吗?”

    展鹏脸上露出了一丝自得的微笑,果然,她还是听得出来,林希和自己根本是不在同一个档次的。

    那年林希七岁,在繁华热闹的商业中心跟母亲走散,后来一个慈眉善目的阿姨说要带他去找妈妈,他就跟着她上了一辆银色的面包车。

    “我还没答应你呐。”他的态度不再像之前那样咄咄逼人,语气柔和了很多,皱着眉头看着她,突然有些琢磨不透这个女人。

    他直接从她身边走过,不作理会。

    胡大鹏心疼粮食,一巴掌呼扇过去,将男孩打得仆倒在地,半边脸红肿了起来,胡大鹏宛如一个独裁的暴君,气呼呼地说道:“你要往哪回!俺就是你爸,这是你妈,这是你姥,这里就是你的家!”

    四万八千块,他们家掏空家底的全部积蓄,从一个经常来山里做生意的女人手里,买了个模样俊生的小男娃,虽然年龄可能有点大,但是他们相信,只要带带,总能带熟。

    一个如此孱弱瘦小的生命,怎么会爆发出那样惊人的力量呢?

    这家伙!

    几位评委纷纷点头,都对林希表示了赞同和夸奖,林希依旧是他那副招牌表情,也就是没有表情,无论是赞赏还是批评,他都没什么特别的表示。

    “你不相信我,不过是因为我对你别无所求,其实不是这样,我想帮你,不可能没有要求,我看中了你能成为华语乐坛最亮了一颗星,所以愿意帮你,当然你也有足够的本事能成就我的野心和未来。”她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道:“你有才华,我有资源,我们之间能够合作的话,就是win-win,双赢的局面。”

    然而林希只是看了一眼汤面上的油末花子,就恶心得简直要吐了。胡家不可能想象得到,这个从城里来的孩子,生于一个何等富裕优越的家庭,过去吃的纵然不是顿顿山珍海味,但是至少是精心调配的营养细食。他们也绝对想象不到,同样是活在这个世界上,不一样的人却有不一样的活法。

    金花心疼孩子,又给他做了腊肉汤面皮,这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,倾尽所有地对他好,把过年才能吃到的肥肉端到男孩面前,尽可能地讨好和收买他的心。

    毕竟电视机前面女观众居多,深情的男人,是最能够紧紧揪住各个年龄段的女性的心,看得出来,这首歌,李悬是花了很大的心思,要为他吸纳粉丝,打好开局的第一战。

    展鹏冷哼了一声,不以为意,对于一个从小学习音乐的专业人士而言,林希这种随性而至的唱法,毫无技巧,根本就是野路子,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李悬立刻往边上挪了几步,和他保持距离。

    她越说,胡大鹏的背越是弯了下来……

    李悬从门缝里探了个脑袋进来:“我都看到了,你之前拿着我的名片,不是也犹豫过吗?号码都拨出去了,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,你在担心什么?或者说……你在害怕什么?”

    语言是有隔阂的,但是音乐没有,无论是古人的宫商角徵羽还是外国的五线谱蝌蚪,音乐总是承载着人类最普遍的情感,只要用心,就能够感受到。

    ???

    所以和他非要这样子才能够好好说话是吧!

    然而这时候李悬放下笔,终于抬头看向林希,说道:“还不够好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他没有放开她,反而以一种更具压迫力的姿势,将她压在墙面,将那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庞凑过来,呼吸近在咫尺。

    车门一关,再度睁开双眼,窗外的高楼大厦已经被狂风呼啸飞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。

    忽视掉他的歌词,仅仅只聆听他的声音,已经足以让人沉迷和陶醉。

    一只从城里飞来的漂亮金丝小鸟儿,就这样翻来覆去折磨着这个贫穷的农村家庭的单调贫乏的神经。

    终于,胡家的两位老人,决定给胡大鹏买个娃,买个男娃。

    一家四口,围着这么一个乖儿子转,怕儿子吃不来粗面馍馍,还专门去镇上打了细白面回来,给他做白面馍馍吃。

    林希默然地听着她的话,良久,嘴角扬了扬,浅笑了一声,没有人会无条件地对你好,这个社会他妈就是这样,人与人之间,只有相互利用,才能建立起更加牢固的关系。

    这都什么事儿啊!

    “哦,这个……”李悬突然有些不好意思:“我给你……写的歌。”

    林希对李悬的话也显出了微微的诧异,不过他并没有多说什么,转身走下了舞台,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。

    金花倒是能生养,因为她年轻的时候怀过,让她怀孕的男人出了山,进了城,就再也没有了音讯。娃不过周岁就死了,邻村的胡大鹏看上了她,便将她娶回家,到现在七八年过去了,肚子里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,她生过娃,这在过去是何等羞于启齿的事,现在竟被她时时刻刻挂在嘴皮子上念叨着:“大家都晓得的,我这片地是能结果子的好地,是种子不好使,不是我的地不好啊!”

    “总要试试啊。”她的声音很平静,气息却有些紊乱,心脏扑通扑通跳个没完没了。

    林希没有回答她的话,目光下移,落到了李悬的右手:“拿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直到半年之后,金花的肚子,终于有了动静,又是一年春去秋来,她生了个大胖儿子,从此以后,林希的生活,从地狱直接坠落到了炼狱。

    林希无妨地笑了笑,掏了根烟放在嘴里叼着,然后拿出房卡贴在感应器上,打开了房间门,就在他正要关门的时候,几张纸突然从门缝里插.进来。

    “你这人,好烦呀!”林希翻了个白眼,抱着手靠在墙边。

    胡大鹏得了这么个俊得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儿子,高兴得晚上觉都不睡了,更加奋力地在金花身上耕耘着,证明他也是个男人。无数个惊恐的夜晚,林希一个人蜷缩在陌生的房间里,听着邻屋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尖叫,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李悬看着重重关上的房间门,跺了跺脚,这个男人……真是太没礼貌了!她出道这么多年,还没有被人接二连三地赶出房间过。

    买他的那户人家姓胡,在荒僻贫穷与世隔绝的洪沟湾,还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,至少,一个月能吃得上一顿猪肉。家里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鹏,身体健壮但总是弯腰驼背,看上去死气沉沉,他的女人叫金花,在往上还有两位老人。

    “又想干什么?”林希有些不耐烦了:“都跟你说了,我不需要你的帮助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答应你呐!”林希忍不住再度强调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微微抽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关上门,林希走到桌边拿起那几张稿纸,上面全是手画的五线谱,看得出来,还留存着用橡皮擦过很多次的痕迹,反复修改过很多遍的……给他写的歌。

    “难吃!我不吃!”男孩的哭声震耳欲聋:“我要回家!我要妈妈!”半个山都能听得见他的鬼哭狼嚎。

    整个录制厅沉默了许久……

    他试着哼唱了一下,调子很舒缓,的确,如她所说,真的很好听。

    这是一首情歌,名叫《初恋》,旋律婉转悠扬,浅斟低唱,需要浓郁的情绪,能够把一个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来。

    林希松开了她的手,却没有放她走的意思,双手撑着墙面,将她禁锢在手臂中间,然后贴着她的脸,耐心地看着她:“说吧。”

    果然是金牌制作,要求太高了吧!

    发飙的结果就是,她又被赶出去了。

    “你不能因为过去别人没有帮过你,就拒绝所有人,所有摆在眼前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某人为了引起我的注意,故意找茬,倒是不用这么麻烦。”他转过身来逼近了李悬,将她压迫在墙边:“你运气不错,我现在是空窗期,只要你开口,不会被拒绝。”

    胡大鹏年纪不过三十,弯腰驼背的缘故,就是因为生不出娃来,在村里经常让人背后戳脊梁骨,你一下我一下,戳着戳着,就把一个挺拔健硕的小伙子给戳成了驼背。

    在场的人都听得出来,林希的这首歌,已经完爆了前面的所有歌曲,甚至包括展鹏的那首《露珠》,而李悬却说,还不够好?

    “你放开我先!”李悬在圈内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,被这个新人这样子调戏,算什么事儿!

    林希微微一怔,她给他……写歌了?

    林希嘴角扬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,目光轻薄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林希突然握住她的手腕,直接将她拉进屋内重重地按在墙上,声音低沉有力,声音里隐隐含着怒意:“你自以为很了解我?”

    “那你就答应一下会死啊!”李悬也受不了放大了音量冲他吼了一声:“会不会好好做人,就没见过你这么臭屁的家伙!”

    他将稿子重新整齐理好,扔在了桌上,转身看向窗外,华灯初上,一片璀璨霓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