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》版本

高阳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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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————曹家的荣耀与衰败对曹雪芹的影响

    刊载于《作品》第十期的《试看〈红楼梦〉的真面目》,是苏雪林先生近期内“论曹雪芹的第二篇文章”。在第一篇《由原本〈红楼梦〉谈到偶像崇拜》(《中国语文》七卷三期)中,苏先生说“曹雪芹仅是个只有歪才并无实学的纨绔子”;第二篇则是想揭开《红楼梦》的“真面目”,拿证据来支持其第一篇中的论点。

    “我写那篇文字时,原本《红楼梦》不在手边,仅能就李辰冬先生所引两段文字及记忆所及一二小例加以评骘,现在已弄到了原本,我曾预先声明‘将来若有机会,愿将脂砚斋原本和高鹗改本作一较为仔细的比较’,现在这个工作可以做了。”读到苏文的这一段,我以为苏先生手里握有什么珍贵的秘本;看到后来才知道,是书店中所能买到的,文渊出版社影印的《脂砚斋四阅古本红楼梦》,为之爽然若失。

    我要“明告”苏先生:您所看到的那个“原本”,正确的名称应该是“过录乾隆庚辰秋脂砚斋四阅评本石头记”。文渊出版社安上一个非驴非马的“四阅古本红楼梦”的名称,足证其对“红学”的常识都还欠缺。

    苏先生不能为人接受的意见的大部分,都由这个“原本”而来。因此,我必须先谈一谈“脂本”(原本)的概况。

    所谓“脂本”是别于经高鹗辑补过的“程甲本”“程乙本”而言。它只有八十回,在曹雪芹生前可能即已流传;最宝贵的是上面有“脂砚”和 “畸笏”等人的批语。脂砚或说是史湘云,或说是曹雪芹自己,或说是史曹合用的笔号(详见适之先生的考证,和林语堂先生的《平心论高鹗》等文)。

    就最新的材料看,脂本共有五个本子,概况如下:

    甲戌本

    乾隆十九年甲戌,曹雪芹年卅一岁(据周汝昌考定)。是年“脂砚抄阅再评”,即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最初定本,称为甲戌本。

    甲戌本的过录本,为所有“脂本”中最珍贵的一本,存十六回:第一至第八回、第十三至第十六回、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。刘铨福旧藏,有同治二年、七年等跋。现在是胡适之先生的“宝贝”。

    己卯本

    乾隆二十四年己卯。是年冬夜脂砚作批,并经“四阅”。过录己卯本,存四十回:第一至第二十回、第三十一至第四十回、第六十一至第七十回。董康旧藏,后归陶洙,现藏文化部。

    庚辰本

    乾隆二十五年庚辰。“是年秋,脂砚根据己卯本写定”,所以又称“庚辰定本”。此本以后,曹死以前,没有更晚的定本,所以,公认为脂本中最重要的一本。

    过录庚辰本计七十八回,内第六十四、六十七回缺。徐郙旧藏,后归燕京大学图书馆,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。

    甲辰本

    乾隆四十九年甲辰。距曹雪芹之死,已二十一年。过录甲辰本,系近年在大陆发现,现藏山西省文物局,八十回完整无缺,菊月梦觉主人序,有双行夹评,又第十九回前有总评。

    据说:“甲辰本在各种过录本中最重要,从前以为红楼梦乃程、高所改,实际上甲辰本时已大有改动(不但删改本文及回目,且把原来曲折的改为径直,复杂的改为简单,干脆的变为噜苏,北京话改为普通南方话等)……程、高本的规模,大致依此。”

    照此说来,林语堂先生的《平心论高鹗》需要改写。

    戚本

    乾隆三十四年左右,德清戚蓼生购得抄本,作一序于上。清末辗转为有正书局老板狄楚青所获,以大字石印,题名为《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》。原抄本存上海时报社,民国十年(1921)毁于火。

    狄楚青在付印时,擅改批语,竟出现“情之变态”的字样,为林语堂先生捉出毛病。

    以上五个脂本,全部都是“过录”的抄本,甲戌、庚辰等等,只是底本上的年份;“过录”的年份不详,假如我在上距乾隆甲戌二百零六年的今天,借抄适之先生的那个十六回珍本,便亦可称为甲戌本(过录本)。苏先生口口声声“原本”,是不是把文渊影印的那个过录本,误认为曹雪芹的手稿了?

    过录的本子,好坏全在抄手。抄错得最厉害的,正是“庚辰定本”,也就是苏先生所看到的那个“原本”。

    抄错的原因,不外乎抄手程度低劣,匆忙疏忽,再有一个特殊的原因,即是正文与评语纠缠。脂本的评语至少有七种:开首总批、眉批、夹批、正文下双行批注、回末总批、混入正文的大字批语、双行批注下再加双行批注,这样复杂的底本,自然容易抄错。适之先生曾举一例:

    ……戚本第一回云:

    一家乡官,姓甄(真假之甄宝玉亦借此音,后不注)名费废,字士隐。

    脂本(甲戌本)作

    一家乡官,姓甄(真假后之甄宝玉亦借此音,后不注)名费,(废)字士隐。

    戚本第一条评注误把“真”字连下去读,故改“后”为“假”,文法遂不通。第二条注“废”字误作正文,更不通了。……

    抄手抄错,自然不该曹雪芹负责;譬如苏先生这篇文章中,起码有几个标点为手民排错,如我据以指责苏先生,说是连句点和逗点都弄不清楚,这是公平的吗?又如苏文“用乞太守,岂非僭妄?”此“乞”字必是“于”字的误排;执此“用乞太守”的不通之句,骂一声“狗屁文章”,苏先生的感想又如何?

    因此,苏先生说:“原本红楼别字之多,颇足叫人吃惊。而且还学仓颉乱造字。”显然是张冠李戴了。如说曹雪芹能写出一部《红楼梦》,但连“顾”与“雇”、“理”与“礼”的用法都不懂,世上有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吗?

    不过苏先生所列举的别字,错得离奇,确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。我不知道苏先生和读者们发现了没有,所有的别字,几乎都错在同音异义,而照一般的情况来说,念别字的比写别字的要多得多,《官场现形记》中某武官把“游弋”念成“游戈”;《红楼梦》第二十六回,薛老大将“唐寅”认作“庚黄”;现在也还有许多人把“渗透”念成“惨(去声)透”,“臀部”念成“殿部”。相反的,念得出荼毒生灵的荼字,就决不会把荼毒写成“涂毒”(苏先生所举之例);倘或如此,一定有特殊的原因在。

    照我的看法,同音异义的错误,不是抄录的错误,而是听人口述加以记录的错误。这有两种可能的情况:第一,“好事者每传抄一部,置庙市中,昂其值得数十金”(程序)。如果雇抄手十人,一人口述,十人纪录,岂非一举可得数百金?第二,“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,抄录固难,刊板亦需时日,姑集活字刷印”(程乙本引言),刊版刷印,需要财力支持,不是大藏书家或书商,不会如此;但如有人得一抄本,传于亲友之间,你也要借,他也要抄,使主人左右为难之时,就只有请诸亲好友,届期自备纸笔,听候宣读,各自笔记。记得我在空军服务时,每遇校阅视察,上级转颁有关训令,一时不及复制分发时,就常干这玩意儿。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之下,对抄手的能力是一大考验,程度差的,“拭泪”误“试泪”,“颂圣”误“送圣”,“盘诘”误“盘结”等等,都不算意外。有些口头常用的字,听得懂写不出,便学“仓颉”造个新字凑上去。如果写的速度赶不上听的速度,就先空一句,回头再补。至于苏先生所举“七十八回宝玉杜撰芙蓉诔”那段“奇文”,以及三十七回探春致宝玉一简,在那些抄手,可能闻所未闻,自然更要记录得七颠八倒,不通之至。像苏先生所指责的“娣”字,我疑心原底本上是“女弟”两字,由于抄手自作聪明,简写为“娣”字,才害得曹雪芹几乎挨打。

    写到这里,我附带对影印《脂砚斋四阅古本红楼梦》的文渊出版社,要提出一个要求。照此本内容来看,出于“庚辰定本”无疑。海内有几个脂本,班班可考,庚辰定本现藏北大图书馆,其中缺六十四、六十七等两回,文渊本则完整无缺,六十七回注明补抄,六十四回无补抄字样,所以文渊所据以影印的本子,到底从何而来?令人不解。读者以高价购此影印本,目的多半在研究红楼的版本问题,非普通阅读可比,文渊对其读者,应有说明此过录本的出处的义务。

    除别字以外,苏先生又痛责曹雪芹“造句欠自然”“说话无轻重”“句法杂凑文理不通”“文白杂糅体例不纯”。在所引的许多具体的证例中,有些是由于抄本有误,如“大恩”误为“天恩”,“心胸不快”误为“心胸大快”,挨骂的该是此“原本”的抄手,与曹雪芹无干,不值一辩;有些出于个人主观的好恶,见仁见智,无法分辨,如“眉立”这个新词,脂砚或系亲见凤姐有此神情,故批“二字如神”。苏先生则以为“太生太嫩”。我除了因为曹雪芹的心血不能获得苏先生的欣赏而感到遗憾以外,别无话说。

    但有些地方是必须要辩的。因为那既非抄手的错误(或虽有错误,于曹的原意无大碍),也非主观的好恶,确是当着读者有一番道理可讲。

    “说话无轻重”第一条,苏先生引第十六回及第八回,贾琏的乳母赵妈妈、宝玉的乳母李妈妈的话,下此论断:

    ……虽贾府尊敬乳母,但下人总是下人,应该有他们的规矩礼数,赵妈妈不能对贾琏用“燥屎”那种粗俗的比方;李妈妈对于小心眼,行动惯于恼人的林小姐,

    也不能直顶她:“你这算了什么?”

    首先我要为苏先生指出,老年的下人,特别是乳母,在曹家有特殊的地位,因为曹家是“正白旗包衣”出身(适之先生说曹家是“汉军正白旗人”,近人考定,并非“汉军”)。何谓“包衣”?“正白旗包衣”的地位如何?兹节引郑天挺先生所著《清史探微》,略为说明:

    太祖起兵追随的人很多,这些人全是后来的勋戚,他们全有给使的仆役,就是包衣,……但包衣的主人爵秩有尊卑,地位有高下,因而包衣也有等差。包衣之下还用包衣,主人之上仍有主人。(页六二)

    ……八旗定例,奴仆全是子孙永远服役,家奴的子女名曰“家生”,又曰“家生子”,《红楼梦》四十六回称鸳鸯为“家生女儿”,四十五回称周瑞之子非“家生子儿”,皆此类。(页六三)

    入关以后,满洲八旗因统属不同,地位不同,分为二等,天子自将的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为上三旗,其余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为下五旗。各旗包衣也分为两个系统,上三旗的包衣称为“内务府属”,……上三旗属于皇帝,包衣就是皇室的仆役(按:此指上三旗“内务府属”的包衣)。(页六四)

    曹家是皇帝的奴仆,曹寅和他的母亲孙氏,与康熙更有一层不平凡的渊源,原来孙氏是“圣祖保母”(见《永宪录》)。《郎潜纪闻三笔》卷二,有一条:

    康熙己卯(三十八年)夏四月,上南巡回驭,驻跸于江宁织造曹寅之署。曹世受国恩,与亲臣世臣之列。爰奉母孙氏朝谒,上见之,色喜,且劳之曰:“此吾家老人也。”赏赉甚渥。会庭中萱花盛开,遂御书“萱瑞堂”三字以赐。考史:大臣母高年召见者,或给扶,或赐币,或称老福,从无亲洒翰墨之事。曹氏母子,洵昌黎所云“上祥下瑞无休期”矣。(按:冯景《解舂集文钞》有《御书萱瑞堂记》,内容与此相仿。)

    因为有这样不平凡的渊源,所以尤西堂《曹太夫人六十寿序》中,才有“宜其协赞司空,光显鸿业,兼能玉二子以有成也”的话。至于曹寅,周汝昌根据顾景星《怀曹子清》一诗的首二句“早入龙楼儤,还观中秘书”作这样的推论:

    按这首诗多为追忆十八年时各事,……应注意的却是首二句:曹寅既非进士,更无从入词馆,如何说他“还观中秘书”呢?……至于“早入龙楼儤”一句也同样重要。曹寅自己在他四十九年十月初二日一折子里说:“念臣从幼豢养。”又五十年六月初九日一折也说“臣自黄口充任犬马”,所以我推想曹寅大概在十岁以内就进宫当差,侍帝左右,御斋伴读。他和康熙帝可说是“总角之交”了(康熙帝即位时才八岁),我们须明了他和皇帝渊源之深,才可以了解他后来的亲信地位。皇帝视之为家人父子,这种特殊关系,即其他部院大臣亦不能和他相比也。

    此说实有相当见地(按:关于曹寅“伴读”,周汝昌另有一说,不必赘述),不过十岁进宫当差,中国历史上除了小太监以外,尚不多见,因为十岁的孩子,本人还须父母照料,又有何差可当?只有像孙氏那样,成为太子或幼主的保母,曹寅十岁随母进宫当差,就变得合理而可能了。反过来看,曹寅之能与康熙成为“总角之交”,结下深厚的关系,乃由其母而来。

    所以,造成曹家的富贵,孙氏有特殊的贡献。《红楼梦》中贾母何以有那么高的地位、那么大的权威,正以其家有此传统。曹家是皇帝的奴仆,孙氏是康熙的保母,则曹家老年的奴仆,特别是乳母,应该受到主子们的尊重,亦就无怪其然。《红楼梦》四十五回:“只见一个小丫头扶着赖嬷嬷进来,凤姐等忙站起来笑道:‘大娘坐下。’”此种礼数,哪像主子对奴仆?同回,赖嬷嬷干预周瑞家的儿子被撵之事,对凤姐说:“我当什么事情?原来为这个,奶奶听我说:他有不是,打他骂他,叫他改过就是了;撵出去,断乎使不得。……”这样的口吻,竟是长辈教导晚辈,而荣国府中,就兴这个规矩。如果苏先生了解曹家的身世背景,就知道赵妈妈、李妈妈所说的话,不算“无轻重”。

    现在,就事论事,我们再来看苏先生所指的例证。按:十六回,赵妈妈来看凤姐,为她的两个儿子求差事,这一段描写是有过程的,先是叫她上炕去喝酒,她“执意不肯”;然后凤姐体贴她牙齿不好,叫拿很烂的火腿炖肘子给她吃,又道:“妈妈,你尝一尝你儿子(指贾琏)带来的惠泉酒。”凤姐如此刻意笼络,表面上是尊重其家族的传统,博取贤惠之名,实际上是孤立贾琏的手段,赵妈妈这种积世老虔婆,岂有不明白之理?她骂贾琏“燥屎”,一则倚老卖老,故示亲切;再则是讨好凤姐,明递降表。只看下文一个欣然许诺“妈妈,你的两个奶哥哥都交给我”;一个就捧凤姐“可是屋子里跑出青天来了”。凤姐弄权,下人趋奉,贾琏在此联合阵线之下,地位低落,写得面面俱到。此中夹“燥屎”一骂,正是极其生动的好文章,今本改为“落空”,反而不够力量。是则“燥屎”一语,即令粗俗,亦复何碍?正如苏先生笔下的“猴尿”,只问比方得恰当不恰当,不必问比方得粗俗不粗俗。

    第八回李妈妈在薛家那一段也是有过程的。这个薛姨妈所骂的“老货”,自恃是宝玉的乳母,狐假虎威,极其讨厌。此回写如在薛家对宝玉行使不必要的监护权,一层一层写来,到林黛玉那里碰了个大钉子,试问我们设身处地替李妈妈想一想,她的心情该当如何?

    第一,正在张牙舞爪、得意忘形之时,忽然有人说出两句比刀子还厉害的话,让她下不了台,自然又羞又恼。

    第二,李妈妈心想:我“素知”你的“为人”,言语尖刻,不大好惹,所以特别对你客气。我说“你要劝他,只怕他还听些”是抬举你,你怎么不知好歹,反来拆我的台?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
    第三,一向拿“老太太”这顶大帽子压人,无往不利,今天要在别的正经主子面前碰了钉子,也还罢了;在这个来了还没有多久的小女孩手里落了下风,实在于心不甘。

    于是,她就必定要设法找回面子,而又苦于说不出“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”,才逼出这一句:“你这算了什么?”

    这一段应算是一个小小的冲突,该有一个小小的高潮,高潮的顶点就在这句话上。今本删此一句,成为:“李妈妈听了又是急,又是笑,说道:‘真真这姐儿说出一句话来,比刀子还厉害。’”这是忠厚老实人的口吻姿态,岂类李妈妈的为人?有了“你这算了什么?”这一句,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恼羞成怒、情急无奈、僵立在那里似乎要耍无赖的老厌物。传神一至此!我得感谢苏先生提此一句,让我多欣赏到曹雪芹的一个妙处;正像我感谢苏先生列举了那些“别字”,才让我发现了抄手何以有同音异义的错误一样。

    由乳母之例,我们接下来再看丫头与小厮。先抄一段苏先生的原文:

    第二十四回贾芸想进大观园见宝玉,进门时“只见焙茗、锄药两个小厮下象棋,为夺车正拌嘴,还有引泉、扫花、挑云、伴鹤四五个又在屋檐上掏小雀儿顽。贾芸进入院内,把脚一跺,说道:‘猴儿们淘气,我来了。’众小厮看见贾芸进来都打散了。”贾芸见袭人替他倒茶,尚站起来说:“不敢劳动姊姊,让我自己去倒。”见了焙茗等居然摆出主子身款,说什么“我来了!”……

    按:贾芸“脚一跺,说道”云云,此是贾芸跟“猴儿们”开玩笑,见得他的身份不高,性格“不尊重”(凤姐骂贾环之语),正是红楼文字跳脱不板之处,苏先生误认为摆“主子身款”,这是哪里说起?然而这也可以不辩。

    要辩的是:苏先生以为丫头、小厮身份一样,贾芸不该两样看待。那么,实际上两者的身份到底如何呢?让我先引戚本第十一回,狄楚青一批:

    (戚本)见宝玉合(庚辰本作“和”)一群丫头子(庚辰本无子)们那里顽呢。

    (程本)见宝玉和一群丫头小子们那里顽呢。

    狄批:“今本作‘合一群丫头小子们那里顽’,只加入一‘小’字,便将宝玉身份与丫头身份一齐拖下,吾不为著者叫屈,吾不能不为宝玉与丫头等叫屈也。”

    照苏先生的意见,我亦不能不为袭人叫屈。在荣国府中,丫头与小厮的身份不同,袭人与焙茗尤其不能相提并论。小厮只是一种,像焙茗也不过得力得宠而已。丫头的差级可就多了,拿怡红院来说,不知名的做粗活的小丫头是一等;碧痕、春燕、四儿、小红又是一等;袭人、晴雯、麝月、秋纹又是一等;此最高的一等中,麝月、秋纹又比不上袭人、晴雯。这些“大丫头”,起居饮食,与公子小姐相仿;口头称呼,不是“姑娘”就是“姐姐”,凡此都是小厮所望尘莫及的。

    丫头、小厮同是奴才,为何身份上如此悬殊呢?第一自然是主观条件不同,而最主要的则在现实的利害关系上面。照我的看法,《红楼梦》中最有身份的丫头,还不是袭人、平儿,而是贾母跟前的鸳鸯。曹雪芹特为她写两大回书,第四十回“金鸳鸯三宣牙牌令”写正面,第四十六回“鸳鸯女誓绝鸳鸯偶”写反面,一正一反,足以显示鸳鸯是发号施令,掀起波澜的主角身份。试看第四十回中鸳鸯的气派、风头,凤姐得买账领情,王夫人也得假以辞色。

    大观园中有身份的丫头,得具备三个条件:第一是资格,特别是尊长所赐,更应受幼主的尊重(请参阅第六十三回,“林家的”那一番话);第二,主子是有相当地位的人;第三,受宠信。袭人恰符此三条件,连黛玉都开玩笑称她“嫂子”,那么有求而来,况是晚辈,更何况是不甚识廉耻的贾芸,看见袭人倒茶来,怎样不该站起来说几句客气话?照我看,贾芸还可能有受宠若惊之感,换了晴雯未见得会亲自来倒茶。

    这两节谈《红楼梦》中的奴才,写了不少字数,是因为我写本文以前,重温《红楼梦》及我所能找到的一些史料,发现曹雪芹所写的主奴关系,极可注意,可能在红学上形成一个新的课题。先分析曹雪芹所安排的主奴关系,他特别强调下列三点。

    一、奴以主贵————主子体面,奴才体面;主子倒霉,奴才倒霉。

    二、翻脸无情————主子奴才,感情融洽,脱略礼数,亲如家人。但主子到底是主子,奴才终归是奴才,不知道什么时候惹恼了主子,就祸生不测,轻则打骂,重则撵了出去。此类例子,《红楼梦》中甚多,就是宝玉,也有翻脸不认人,乱打乱骂的时候,如第三十回误踢袭人事。

    三、优容“老人”————上一辈的奴才,下一辈应特别尊重。此类例子也极多。

    曹雪芹所强调的三点,比照其家世及遭祸情况来看,可能是心怀怨怼,有感而发。

    一、奴以主贵————曹家为“正白旗包衣”,是皇帝的奴仆。按上三旗包衣称“内务府属”,而内务府实在是奢靡贪婪之薮,清诸帝往往用它私其所亲,织造即属内务府织染局,隶广储司。大观园中的丫头,有幸有不幸,正如八旗包衣的荣辱,在先天的出身上,就已决定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二、翻脸无情————此言人主喜怒无常,以故祸福不测,正为奴才的绝大悲哀。按:曹家在雍正六年抄家,乾隆帝即位后,曹起官内务府员外郎,曹家局面好转。但据周汝昌推论,在乾隆三年至十年间,曹家似乎又有一次巨变,家道再度中落,才真是一蹶不振,惟其情况如何,现不可知。

    三、优容“老人”————雍正即位,先朝亲信,大遭其殃。上谕有“朕即位以来,外间流言,有谓朕好抄人之家产”的话,可以想见雍正的作风和民间的观感。曹雪芹强调幼主应尊重上一辈手里的奴才,是寄托遥深的感慨。

    我以上的见解,自然是一个不成熟的见解,但不能不说是一个新的见解,特意写出来就教于读者。在前文中,我曾提到赵冈先生的主张,他认为可能曹雪芹后四十回的原稿中,关于抄家的描写,有不便为清高宗所见的“碍语”,乃由另一满人,删削进呈,目前所流传的百二十回本,即是此改写的稿本。我在技术上虽认为“绝无人可续红楼”,但如我前述的“主奴关系”说能成立,则所谓“碍语”云云,可能正是后四十回定稿未能流传于世的原因。如果曹雪芹以鸣冤的动机来写《红楼梦》,那么后四十回中提到抄家,就是触及了问题的核心,颇难着笔,规避不谈,则非本心,直抒胸臆,则致大祸,即令有了自己满意的定稿(照他在第五回中的“预告”那样子写),也万万不敢拿出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