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大陆会议与《独立宣言》

莫尔斯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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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到达费城————讨厌争论————约翰·迪金森的声明————大陆会议委员会成员————代表们的争论————脱离英国殖民统治————起草《独立宣言》————讨论理查德·亨利·李的决议————如何对待奴隶贸易————约翰·汤普森的故事————签署《独立宣言》

    杰斐逊整整走了十天才到达费城,于1775年6月21日参加了大陆会议。查塔姆勋爵威廉·皮特发自内心地说,与会成员们空前优秀。他们推理严密、聪敏睿智、善于总结。三十二岁的杰斐逊与其他几位年轻代表在同一个集体中工作[1],另外还有七十一岁的本杰明·富兰克林博士,七十六岁的爱德华·拉特里奇。几位老者常帮助年轻人。大陆会议的代表们代表着北美殖民地的所有选民。杰斐逊学识渊博,文采飞扬,有主见,一时名声大振。参加大陆会议的大多数人都支持他,认为他前途无量。谁也没有料到,杰斐逊并不擅长辩论。即使在民主讨论时,他也经常讲不好。一方面他声音沙哑,另一方面他生来就讨厌争论。

    杰斐逊写文章时见识超群,与别人争辩时却退避三舍。他当然知道议会辩论中有力的武器便是口若悬河、妙语连珠。无论在与人交谈还是开会时,他都将笔、墨水和纸摆在自己面前,看起来非常显眼,似乎要向人们表明————从十三个殖民地中选出的六十个代表中,他是名副其实的一员。杰斐逊工作能力强,很快取代了约翰·杰伊为大会起草文件。

    查塔姆勋爵威廉·皮特

    本杰明·富兰克林

    邦克山战役的消息传到费城,与会代表们认为必须发表声明,将这次流血事件公之于世。作为委员会成员,杰斐逊承担了起草声明的工作。出于对约翰·迪金森这位谦恭有礼、受人欢迎的绅士的尊重,同时从政治上考虑也不能太出风头,杰斐逊将自己的文章呈给约翰·迪金森,请约翰·迪金森帮助修改。约翰·迪金森勉强算是一位爱国人士,不太满意杰斐逊起草的声明。约翰·迪金森不愿惹是生非,做事瞻前顾后。他觉得杰斐逊的文章太过犀利,另外准备了一份自认为合适的声明。在声明最后的四个半句子中,约翰·迪金森引用了杰斐逊的话。仰慕杰斐逊的人认为,正是因为这四句半话,约翰·迪金森的文章[2]不再空洞无力。这四个半句子的内容意义重大:“我们并不想退出历史悠久的联盟。它的存在让各加盟地区快乐相处。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够与英国言归于好。我们与联盟的关系还没有恶化到分道扬镳的地步。”

    约翰·杰伊

    邦克山战役

    约翰·迪金森

    一个月以后,因为文章写得好,杰斐逊又交好运。大会委员会的成员以所得总票数确定,然后再按他们各自得票多少排名。杰斐逊在大会委员会中排名第二,受大会委托为诺斯勋爵弗雷德里克的“和解提议”写回复。该回复以给弗吉尼亚议会的回复为蓝本。诺斯勋爵弗雷德里克爽快地接受了,杰斐逊感到十分满意。

    几天后大陆会议宣布休会,杰斐逊回到弗吉尼亚代表大会任职。后来,杰斐逊又被选为大陆会议代表,在所有代表中排名第三。

    在大陆会议召开之前,与会代表们就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统治、最终走上独立的道路是何人在何时提出的问题争论不休,浪费了许多时间。最终,所有可能看到的证据都搜集了,但结论未能得出。有人考虑与英国对抗的结果;有人焦虑不安,没有主见;有人意气风发,坚决要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。因此,大家很难形成统一的看法。在不同的情绪左右之下,人的情感体验有所不同。杰斐逊认为,北美各殖民地脱离英国的日子为期不远,于是就公开声明各殖民地应该脱离英国,并阐述了继续处在英国压迫之下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灾难。真到了北美各殖民地要脱离英国时,杰斐逊的心情确变得沉重。他犹豫不决,看起来很不情愿。约翰·伦道夫是弗吉尼亚殖民地的检察总长,也是杰斐逊的亲戚,反对殖民地独立,1775年夏准备移民英国。杰斐逊友好而认真地给约翰·伦道夫写信,阐明了自己一些深思熟虑的想法,希望约翰·伦道夫在合适的时候将信呈给英国政府。杰斐逊不赞成人们争论,更反对无休止的混乱状态。杰斐逊说,英国“试图让我们冒着风险接受他们的援助。北美各殖民地要永远脱离英国统治,根本不需要他们帮忙。有些人仍然希望与母国重新统一,认为很难脱离英国。我就是其中的一员,非常愿意依靠英国。说得更清楚一点,我们不能依靠其他国家,也不能没有国家可依靠。我和其他人一样,绝不接受英国议会为我们设立法律的行为。事实表明,他们的行为十分卑劣。我真想亲手将整个英国的岛屿埋葬在海洋中”。以上是1775年8月25日所写的内容。三个月后,杰斐逊更加深情地写道:

    大英帝国拥有乔治三世这样的国王是一种极大的不幸……早期我们写了请愿书,只想表达一项诉求。我们的诉求没有得到重视,他的诉求又强加到我们身上。英王乔治三世应该明白,如果所有的殖民地都跟他对着干,大英帝国毁灭的日子也就为期不远了。英国采取的措施迫使我们不得不马上与他们脱离。他们似乎唯恐我们不这样做。相信我的话吧,亲爱的国王陛下,我们十分热衷于与大不列颠结盟。我们不想通过欺骗或暴力的方式来宣告独立。我们所缺的是决心。这种决心正在国王陛下的亲手培养下迅速成长。或许一次血腥的运动能够决定我们未来永久的事业,可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运动。

    乔治三世

    1775年秋,杰斐逊参加了在费城召开的第二届大陆会议。1776年初,他回到家乡。1776年5月13日,他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的代表,去参加大陆会议。十年前,北美独立运动像冰川运动一样缓慢而有力,十年之后会迅猛发展。在大西洋西岸,托马斯·潘恩[3]的著作《常识》中的思想早已漂洋过海,在美洲广为传播,彻底唤醒了人们的意识。自从列克星敦和查尔斯镇的流血事件以来,法尔茅斯被烧毁,诺福克被炸。乔治·华盛顿围攻波士顿取得了胜利,像法兰西人或西班牙人一样,是英国的劲敌。乔治·华盛顿已不是英国的叛逆者,而是彻底与英国决裂,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北美人。如果殖民地不能彻底与英国决裂,那么参加大陆会议的所有人都免不了面对绞刑的绳索。这些时代的佼佼者,无论是军人还是市民,都到了生死关头,要么争取殖民地的独立,要么被绞死。弗吉尼亚代表已向大会提议,宣布“所有殖民地团结起来,争取自由和独立。”1776年6月7日,理查德·亨利·李[4]也向大会提交了同样的提议。1776年6月8日和6月10日的辩论中,杰斐逊说,各殖民地的确“还没到成熟得从母体上脱落下来的程度,但它们正在快速达到那种程度”。为了节省时间,防止争论不休,大会于1776年6月11日成立《独立宣言》起草委员会。辩论时总得给思想“落后者”一些时间赶上思想“超前者”。为了达成一致,大家一直辩论到1776年7月1日。《独立宣言》起草委员会成员按得票总数排名,依次为托马斯·杰斐逊、约翰·亚当斯、本杰明·富兰克林、罗杰·谢尔曼、罗伯特·R.利文斯顿。

    列克星敦流血事件

    波士顿之战,乔治·华盛顿将军接受伯戈因将军投降

    一百多年来,美国人在孩子启蒙教育阶段就告诉他们,《独立宣言》是杰斐逊起草的。《独立宣言》最初的手稿后来存放在美国国务院。除了本杰明·富兰克林和约翰·亚当斯做了几处语言上的修改外,《独立宣言》的内容都出自杰斐逊的手笔。这份宣言的草案最终以杰斐逊所拟为准,提交大陆会议讨论。多年以后,约翰·亚当斯谈起杰斐逊是如何成为这份重要文件的起草者时,说法与杰斐逊本人有点不同。这种小小的差别根本不重要,就像有经验的律师处理案件时,期望从两个诚实的证人证词中发现不一样的地方。有些内容因天长日久而记错了,有些因没有备忘录的帮助想不起来了。杰斐逊的说法似乎更可信,但有待进一步证实,因为叙事者都认为自己说得最准确。

    理查德·亨利·李

    杰斐逊说,在委员会会议上,同事们一致同意让他起草宣言。万般无奈之下,他只得担此重任。草案完成之后,杰斐逊又向本杰明·富兰克林博士和约翰·亚当斯先生征求修改意见。他们“只做了两三处语言上的改动”,“修改意见就写在字里行间”。《独立宣言》起草委员会通过了该草案。杰斐逊又照原文抄了一份,提交大陆会议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更有趣的问题值得商榷。为什么《独立宣言》起草委员会名单上杰斐逊的名字排在第一,而没有理查德·亨利·李的名字?理查德·亨利·李是决议的最初倡导者。按照大会礼仪,他应该担任大会主席。对此有很多说法,其中有的是讲述者根据自己的嗜好杜撰的。不过,可以肯定的是,当时杰斐逊没有政敌,所以是完成这份特殊而艰巨的起草任务的最佳人选。激烈的争辩中,杰斐逊能很好地调控情绪,从来不发怒,也不激怒别人。

    当时杰斐逊所在的著名集体内派系林立。各派不乏阴谋诡计,少不了拌嘴斗舌,充溢着人类不和谐的因素,时常让人心痛不已。其中就有反对乔治·华盛顿的派系。人们都怀疑是约翰·亚当斯和弗吉尼亚贵族气十足的利斯在从中作梗,和自己的同胞唱对台戏。约翰·亚当斯坦率地说,自己不太受人欢迎,理查德·亨利·李根本不可能与自己做朋友。反对乔治·华盛顿的只是派系小圈子内的人,根本算不上什么党派,但数目不小。约翰·杰伊与理查德·亨利·李之间也有个人恩怨。理查德·亨利·李的妻子正在这个节骨眼上生病了,他便以此为借口溜之大吉。杰斐逊在《独立宣言》起草委员会中排在第一的位置,自然要承担大量的工作。一方面能者多劳,另一方面如此重要的工作容不得掺杂半点个人恩怨。

    起草《独立宣言》

    罗伯特·R.利文斯顿

    1776年7月1日,依大会日程安排,大陆会议全休委员会成员重新讨论理查德·亨利·李提出的决议。九个殖民地赞成该决议。南卡罗来纳和宾夕法尼亚投了反对票。特拉华的两位代表意见不合。纽约的代表们表示,就个人而言,他们完全同意该决议,相信纽约的选民们也会同意,但1775年纽约殖民地议会决议认为,与英国和解很有可能,绝不允许任何人阻碍和解。爱德华·拉特里奇[5]宣布休会一天。部分代表本不同意他的决定,但为了全体一致,只得少数服从多数。第二天,南卡罗来纳的两位代表改变了立场,特拉华有代表寄来了信件,同意投票赞成。宾夕法尼亚同样改变了主意。几天后纽约殖民地议会也支持了该决议。

    乔治·华盛顿

    约翰·亚当斯

    1776年7月2日,大陆会议接受了杰斐逊先生的《独立宣言》草案,作为当日以及接下来几天的议题。辩论一直持续到1776年7月4日下午很晚的时候。在辩论过程中,代表们对草案的语言做了多处修改。大部分修改有助于更加准确地表述。有两三处直接被删去了。删去的部分中,杰斐逊公开指责英王乔治三世支持奴隶贸易。就奴隶贸易而言,北方的贩奴者执意保留,南方的购买者更不愿意停止。英王乔治三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南方殖民地千方百计想通过立法来制止奴隶贸易。英王乔治三世始终不愿意批准禁止奴隶贸易的法案。南方殖民地的努力化为泡影。以此为由来攻击英王乔治三世恐怕有失偏颇。杰斐逊写道,英国在北美招募雇佣军意味着“我们永远失去这些无情的弟兄”,让我们“努力忘却以前曾对他们充满爱意,而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对待他们。战争中是敌人,和平时是朋友。”在会上,这段话也被删去了,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最好不要说任何谴责英国人的话。除了删去的部分外,最终也没有增加新的内容。

    爱德华·拉特里奇(左一)与同僚

    辩论的结束完全值得杰斐逊庆贺。三天以来,草案多次受到尖锐的批评。杰斐逊一直非常郁闷。在辩论中,杰斐逊一言不发,或许担心自己在激烈的唇枪舌剑中落败,或许认为“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后,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。”听到别人刻薄地批评几处内容时,杰斐逊很痛苦。坐在旁边的本杰明·富兰克林博士给杰斐逊讲帽子制造商约翰·汤普森[6]的故事“来安慰他”。杰斐逊很明智地避开了与约翰·亚当斯的辩论。整个辩论中,约翰·亚当斯一往无前。杰斐逊称他是“辩论巨人”。后来每当杰斐逊说起当时的情况,常常会给这庄严的时刻添上一点滑稽可笑的色彩,并以此为乐。杰斐逊说,当时的辩论好像没完没了,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结束。天气异常闷热,会议室里挤满了各地的代表。会议室旁边是个马厩,饥饿的马蝇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,落在在代表们的腿上,隔着他们薄薄的丝袜使尽咬。代表们迫不及待地投票赞成后,赶忙到桌子上签了名,迅速离开会场,以避开这些可怕的马蝇,似乎叛国事小,舒适事大。约翰·汉考克[7]以大家熟悉的大字体签名,并开玩笑地说,那些“约翰牛”[8]不戴眼镜也能看见。然后,他突然严肃起来,强调大家必须“团结一致”。“是的,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,否则我们一定会被一个一个地绞死。”本杰明·富兰克林打断了约翰·汉考克的话。本杰明·哈里森[9]接着说:“执行绞刑时,弗吉尼亚雍容华贵的绅士,马萨诸塞的瘦小子埃尔布里奇·格里[10],都统统往后站。我要先于你们在空中蹬腿而去。无论干什么我都不能落在别人的后面。”那个夏日的黄昏,看到自己亲手执笔起草的、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签署通过,杰斐逊的心情隐约有点儿沉重。杰斐逊是殖民地忠诚的“送葬者”,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“接生婆”。

    奴隶在运奴船中生活的场景

    奴隶贸易:运奴船抵达北美海岸

    约翰·汉考克

    吹毛求疵地批评这份宣言真是多此一举。在五千万同胞心目中,它就像主祷文一样熟悉。文中所谓的瑕疵主要是受到当时的文风和时代精神的影响。杰斐逊勇猛果敢、积极向上。他的精神理智而独立,最能激发人们的行动,但将他的精神写在文章中或直接说出来,就难免有点像在宽泛地夸夸其谈。约翰·亚当斯和蒂莫西·皮克林[11]后来特别憎恨杰斐逊,认为他是政治上的恶魔,指责他的文章没有创造性,每个观点都那么陈腐,一半是别人以前公开讲过的内容。文中的主张既正确又荒谬,同时还有点存心不良。北美殖民地人民争论了好几年,打了好几个月仗,不会不清楚自己信奉什么学说,追求什么目标。有些人偏要鸡蛋里面挑骨头,尽做些荒唐的事情。杰斐逊认为乱哄哄的争论根本不是什么明智之举。面对别人的指责,杰斐逊的回应合理而富有智慧,“有人说我的主张是别人已经提出的观点,可我从来不认为这是对我的指责。”

    签署《独立宣言》

    埃尔布里奇·格里

    蒂莫西·皮克林

    有人说,人人生而“平等”的说法容易让人误解,可有哪个智力正常的人误解过,除非是故意的。对那些毫无意义的批评要漠然视之。《杰斐逊传》的作者塔克教授公正地评价了《独立宣言》。他说,这篇大作“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具有神圣的地位,任何赞美之辞都是多余的,任何批评也是徒劳的”。

    注解:

    [1] 杰斐逊常说自己是这里“唯一最年轻的人”,其实这种说法不太准确,除了爱德华·拉特里奇生于1749年,约翰·杰伊生于1745年外,这儿还有别的年轻人。————原注

    [2] 最后几段的作者没有确定为杰斐逊,而是约翰·迪金森。能证明最后几段是约翰·迪金森所写的证据明显不足,而且与杰斐逊在《自传》第11页中的主张不一致。杰斐逊的主张也有合理之处。之所以说它们是约翰·迪金森写的,是因为这些话包含在约翰·迪金森的文章之内,由此推断而已。见美国杂志《纪元》,第八期,514页。————原注

    [3] 托马斯·潘恩(1737——1809),英裔美国思想家、作家、政治活动家、理论家、革命家、激进民主主义者。美国独立战争期间,他撰写的小册子《常识》极大地鼓舞了北美人民独立的斗志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4] 理查德·亨利·李(1732——1794),美国政治家、演说家,两届大陆会议的弗吉尼亚代表。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,他提出了著名的“李决议”,是第一个提出摆脱英国统治而宣布独立的大陆会议代表,也是《独立宣言》的签署人之一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5] 爱德华·拉特里奇(1749——1800),美国独立初期的政治家,起先反对美国独立。后来,因其他人都同意独立,他也跟着签署了《独立宣言》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6] 第二次大陆会议期间,杰斐逊所起草的《独立宣言》在讨论时受到别人尖刻的批评,杰斐逊很痛苦。为了安慰杰斐逊,富兰克林讲了帽子商人约翰·汤普森的故事。约翰·汤普森开了一家帽子店,拟了一块招牌,上面写着“约翰·汤普森制作并出售各式礼帽”,还在招牌下面画了一顶帽子。约翰·汤普森认为招牌很醒目,可他的朋友们不以为然,多次提出修改意见,最后只剩下名字和帽子图案,几经删改后招牌更加简洁、醒目。杰斐逊听了这个故事,开始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7] 约翰·汉考克(1737——1793),美国革命家、政治家,富商出身,《独立宣言》第一个签署人。英文中“约翰·汉考克”成为亲笔签名的代名词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8] 约翰牛是英国讽刺小说《约翰牛的生平》中主人公。他是一位头戴高帽、足蹬长靴、手持雨伞的矮胖绅士,愚笨而且粗暴冷酷、桀骜不逊、欺凌弱小。后来,他成为英国人自嘲的形象。国际上也用“约翰牛”指代英国人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9] 本杰明·哈里森也叫本杰明·哈里森五世,美国第9任总统威廉·亨利·哈里森的父亲,大陆会议代表,在《独立宣言》上签了字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10] 埃尔布里奇·格里(1744——1814),美国外交家、政治家。他是大陆会议代表,曾在《独立宣言》上签字。1813到1814年任美国副总统。————译者注

    [11] 蒂莫西·皮克林(1745——1829),美国政治家、联邦党人,1795到1800年任美国国务卿,1803到1811年任参议院议员,1813到1817年任众议院议员。————译者注